中标
[结果公告]涪城区红火蚁监测防控成交公告(N510703202300
金额
46.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7032023000001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汪丽0816-6396510
招标代理机构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禹0816-2687887
中标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绵阳机场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结果公告]涪城区红火蚁监测防控成交公告(N510703202300
一、项目编号 | |||
N5107032023000001 | |||
二、项目名称 | |||
涪城区红火蚁监测防控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绵阳机场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绵阳机场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虹国际城26栋2单元1302室; | ||
中标(成交)金额 | 468000元(总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在红火蚁实际发生区域实施红火蚁疫情动态监测和防除计划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采购人代表:陈静;评审专家:彭波、刘冬梅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费率计收,招标代理费在成交服务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702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 | ||
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35号金家林软件产业园D栋 | ||
联系方式: | 0816-639651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绵阳高新区石桥铺绵阳高新国际创意联邦7栋1单元602号 | ||
联系方式: | 0816-268788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禹 | ||
电话: | 0816-268788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编号:N5107032023000001
项目:涪城区红火蚁监测防控实施方案
中国·四川(绵阳)
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
共同编制
2023年01月目录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7
二、总则13
三、磋商文件14
四、响应文件编制15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7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8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8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
九、磋商活动组织18
十、磋商程序19
十一、成交19
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0
十三、支付货款21
十四、投标纪律要求21
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22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23
第三章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26
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5
一、项目概述35
二、服务要求35
三、售后服务方案37
四、实施方案37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37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9
报价函39
第一部分报价41
(磋商项目名称)报价单41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报价明细表42
第二部分服务、技术43
(一)服务要求响应表43
(二)服务实施方案、措施44
第三部分商务45
商务应答表4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6
授权委托书47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4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9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50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51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2
第六章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53
一、中小企业优惠(本项目不涉及)53
第七章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55
一、资格性审查55
二、磋商56
三、解释、澄清有关问题58
四、最后报价58
五、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59
六、无效投标情形59
七、综合评分60
九、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63
十、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63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64
十二、终止磋商64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66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受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涪城区红火蚁监测防控实施方案”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涪城区红火蚁监测防控实施方案
2.项目编号:N5107032023000001
3.磋商内容:(详见响应文件第四章)。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拒绝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1月1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1月18日23时59分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五、获取方式:
1.供应商应当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参与绵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期内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ang.cn/zfcg/myzc/Mianyang/),在供应商用户中心获取用于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文件数据包(BBL格式),然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导致的不能参加绵阳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没有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需要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后,使用注册账号登陆绵阳政府采购网进行相关操作)。
3.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4001600900,绵阳政府采购网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28-82128508转812、814、816。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ang.cn/zfcg/myzc/)。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本次磋商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时间:2023年02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绵阳高新区石桥铺绵阳高新国际创意联邦7栋1单元602号)
九、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ang.cn/zfcg/myzc/)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35号金家林软件产业园D栋
联系人:汪丽
联系电话:0816-6396510
采购代理机构: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绵阳高新区石桥铺绵阳高新国际创意联邦7栋1单元602号
联系人:王禹
联系电话:0816-2687887
网上下载、技术支持:
成都布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028-82128508转812、813、81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 480000 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 480000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
3 | 低价投标的处理(实质性要求) | 最终报价完成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4 |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能环保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 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条件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应据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据实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据实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预留部分采购包除外。7、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 : 农林牧渔服务 注: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
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
6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8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
9 | 现场演示 | 无。 |
10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
11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2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90天。 |
13 | 磋商保证金缴纳 | 本项目不涉及。供应商无需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
14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涉及。供应商无需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履约保证金。 |
15 | 合同分包 | 否 |
16 | 磋商文件的解释 |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等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
17 |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联系方式:采 购 人: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35号金家林软件产业园D栋联 系 人: 汪丽 联系电话:0816-6396510 采购代理机构: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绵阳高新区石桥铺绵阳高新国际创意联邦7栋1单元602号联系人:王禹 联系电话:0816-2687887 |
18 | 政采贷融资 | 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绵阳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模块中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也可直接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 小企业金融部, 18030991679/0816-2372088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惠金融部,联系电话:1518160011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公司业务部,联系电话:15281619939/0816-275393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市场营销部, 13980121971/0816-254853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公司业务部, 18780338062/0816-276979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公司业务部联系电话:18780574469/0816-257199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联系电话:18780367676/0816-2222716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小微金融部, 13398497747/0816-2250999 |
19 | 投诉渠道 | 同级财政部门名称: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13号联系人:王平联系电话:0816-2263495 |
20 | 其他补充 |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招标人”)。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供应商”系指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并获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三)、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磋商文件“磋商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了磋商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产品(如涉及)
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3、除非磋商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五)、投标费用
1、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政府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
公厅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费率计收,招标
代理费在成交服务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六)、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1、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信息发布媒体: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如涉及,按以下序列号执行)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投标与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服务及其他要求;
(5)响应文件格式;
(6)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7)合同主要条款。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磋商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
(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2、供应商参加答疑会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
(五)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2、技术、商务响应文件。
(1)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函”。
(2)服务响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见响应文件格式“服务响应”部分要求)。
(3)商务应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商务响应(见响应文件格式“商务应答”部分要求)。
(4)其他部分。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上传的文件或资料。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八)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磋商相关资料有效期为磋商之日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成交,将自动延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一)、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XXX.BBL和XXX.BJL)。
(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三)、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加签供应商机构数字证书。
(四)、供应商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ang.cn/zfcg/myzc/)将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
(五)、电子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内容应完整。
(六)、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需要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内容,供应商必须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扫描,导入到《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响应文件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并通过系统在响应封面加盖电子签章,使用数字证书签名,加签供应商机构数字证书。最终导出“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两个文件。“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XXX.BJL(文件后缀名为BJL),“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XXX.BBL(文件后缀名为BBL)。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供用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二)、除因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次磋商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把已上传的响应文件撤回,再将其修改后的响应文件通过“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上传。
(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九、磋商活动组织
磋商活动由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
(一)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活动,采购人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磋商。
(二)磋商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磋商进行现场监督。
(三)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十、磋商程序
磋商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磋商会开始。磋商活动组织单位宣布磋商会主持人、现场监督、采购人代表等人员名单。
(二)现场监督、采购人代表对已到场签到的供应商名单进行比对和核实。
(三)主持人宣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四)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详见第七章《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十一、成交
(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
(二)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三)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下载成交通知书。
(四)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和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请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点击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页面“评审情况”栏查询。
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定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不得超出响应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编号即为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涉及。
(三)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同意后,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五)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六)验收
1、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十三、支付货款
详见第四章付款方式。
十四、投标纪律要求
(一)、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私下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1-5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二)、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一)、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四)、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
(五)、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被质疑人基本信息
被质疑人: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四、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五、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质疑书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6.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9.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10.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1.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12.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要求 | 资格证明文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声明材料。【注: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2、①可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年年度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也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采购人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无其他特殊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供应商缴纳2021、2022年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也可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供应商缴纳2021、2022年以来任意时段的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行政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复印件,也可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注:(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按格式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注: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的格式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注:
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章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附件1:
商业信誉承诺书
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书
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供应商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
记录的承诺书
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供应商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接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签章)
日期:
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在红火蚁实际发生区域实施红火蚁疫情动态监测和防除计划
二、服务要求
在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自然资源局确定的区域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专业化组织开展红火蚁疫情监测调查及综合防控并实施防除计划,印制宣传资料,进行技术培训等,具体内容如下:
1.红火蚁疫情监测调查。
按照《四川省红火蚁监测调查与防控技术方案》《红火蚁疫情监测规程》(GB/T23626-2009)和《红火蚁专业化防控实施规程》(NY/T3541-2020)规定的方法,应用红火蚁监测防控系统及相关设备开展红火蚁疫情调查与监测,完成监测调查面积0.3万亩,建立监测点20个,监测已发生区域红火蚁周边各种环境,监测时将环境类型、面积、活蚁巢数量、分布地点等信息录入红火蚁普查监测防控系统,及时掌握红火蚁分布、发生情况,并完成红火蚁监测调查报告,作为防控依据;在防控后进行监测,作为防效检查。
2.红火蚁疫情防除。
由专业化防治组织在红火蚁发生区实施防除,防除处理面积0.63万亩次。防控采用毒饵诱杀法和粉剂灭巢法相结合,选用登记的高效饵剂和粉剂。全年实施2次及以上全面防控,每次防控结束,跟踪检查监测红火蚁的防控效果,根据防效及时进行补防。
开展技术培训等。组织开展红火蚁识别、防除等技术方面的多种形式培训,着力培育当地专业化防控队伍和镇(涉农街道)、村(社区)级技术人员,为业主提供防控指导。
售后服务方案
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服务响应方式及时间②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③售后服务承诺
实施方案
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红火蚁监测防控的理解,应体现以下内容:
1、(1)红火蚁监测防控背景;(2)防控目的;(3)重点难点分析;(4)前期准备工作。
2、监测防控措施,应体现以下内容:(1)组织机构;《2)工作流程;(3管理制度;(4)沟通协调及信息反馈;(5)服务体系;《6)安全作业;(7)档案管理;(8)质量保障;(9)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措施;(1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质保期2年
2、进度安排:
(1)2023年4月——2024年10月:完成红火蚁疫情监测调查、防除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2)2024年11月——2024年12月:完成项目验收、总结上报及绩效自评,同时对防除区进行全面调查,进行防除效果评估。
3、款项支付方式、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资金支付顺利完成,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对监测调查和防除服务分阶段评估实施效果,及时分段支付资金,监测调查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支付100%监测调查费用;防除服务完成后经验收防控效果达到国家、省级等相关要求后,支付100%的疫情防除费用。
4、验收方式和标准: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项目主体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项目验收专家组,对政府购买服务监测调查和防除效果进行防效评估和检查验收,监测调查面积0.3万亩次、防除面积0.63万亩次。
5、知识产权要求: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函
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遵守采购规则,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提供的货物、服务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并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日内完成项目的履约,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接受失信行为记录、曝光通报、罚款、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
(1)如果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3)在磋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恶意质疑、投诉;向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我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磋商文件在磋商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同意本次磋商的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90天。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我方同意延长有效期。我方如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我方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盖章)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
第一部分报价
(磋商项目名称)报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报价 | 单位 | 备注 |
涪城区红火蚁监测防控实施方案 | 元 | |||
供应商报价:_________ 元 (大写:_________ ) |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费、管理费、培训费、税费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一切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内容/名称 | 服务标准 | 单项价格 | 备注 |
分项报价合计(元) |
注:1、投标人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并具体填写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纵向横向比较价格异常的,请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2、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费、管理费、培训费、税费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二部分服务、技术
(一)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正/负偏离 | 备注 |
注:1、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磋商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2、供应商必须顺序逐项对照填写,注明正、负或无偏离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服务实施方案、措施
1、详细的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设备、人员、培训等。培训措施应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2、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进度安排等);
3、服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三部分商务
商务应答表
序号 | 内容 | 采购要求 | 投标应答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未按要求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无资料应证影响评比的责任自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兹声明:(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为我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磋商文件编号)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自然人不提供。
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则为供应商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必须附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项目名称”编号: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用户地址 |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 实施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扫描件) | |||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后续 服务人员 | ||||||||
后续 服务人员 | ||||||||
后续 服务人员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如在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取得成交资格,我公司保证在收到代理服务费缴纳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现金等方式向贵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按磋商文件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一次性支付。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第六章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一、中小企业优惠(本项目不涉及)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
③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④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4、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七章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川财采〔2016〕53号)等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资格性审查
(一)磋商活动开始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以及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应以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过程中,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三)资格审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资格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
(四)采购组织单位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终止。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继续进行。
二、磋商
(一)实物样品/现场演示
实物样品(如有)。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实物样品进行评定。
现场演示(如有)。现场演示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演示应对照采购要求进行。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现场演示进行评定。
样品评定或现场演示时间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特点确定。
(二)组织磋商
1、磋商小组正式磋商前,系统进行清标,自动识别响应文件编制设备相关识别码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设备的IP地址。
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5、磋商小组变动磋商文件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6、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变更内容书面材料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7、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8、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响应文件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9、磋商小组经过一轮或多轮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10、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1、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政策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三、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给予书面解释,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磋商小组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或代理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否则无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供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最后报价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投标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恶意低价。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1、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最后报价,在磋商小组指定地点并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现场填写报价单,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交磋商小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单须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并附身份证明。
五、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六、无效投标情形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二)、资格资质条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未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三)未满足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充分、公平竞争的保障措施”中“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情形的;
(四)、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五)、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
(六)串通投标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情形。
(七)、低价投标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七、综合评分
(一)比较与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但最终报价被视为低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和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不参与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二)评分
1、在评标过程中,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目录、页码编制不完整、全面。
(3)认定的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或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2、评标细则及标准
(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技术方案及质量保障、售后服务、履约能力、设备配置、报价、项目组技术力量、综合实力等。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综合评分明细表
(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审分类 |
报价 | 10 |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共同类评审因素 |
服务要求 | 12 | 供应商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要求且没有负偏离得12分;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不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则在12分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扣分:对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共3项,完全满足得12分,每一项负偏离扣4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审因素 |
售后服务方案 | 1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内容:①服务响应方式及时间②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③售后服务承诺,完全提供得12分,每有一项错误或缺陷扣4分。扣完为止注∶内容错误或缺陷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人员专业与项目岗位要求不匹配。 | 共同类评审因素 |
实施方案 | 56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红火蚁监测防控的理解,应体现以下内容:1、(1)红火蚁监测防控背景;(2)防控目的;(3)重点难点分析;(4)前期准备工作。完全提供得16分,每有一项错误或缺陷扣4分。扣完为止。2、监测防控措施,应体现以下内容:(1)组织机构;(2)工作流程;(3)管理制度;(4)沟通协调及信息反馈;(5)服务体系;(6)安全作业;(7)档案管理;(8)质量保障;(9)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措施;(1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完全提供得40分,每有一项错误或缺陷扣4分。扣完为止。注∶内容错误或缺陷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人员专业与项目岗位要求不匹配;技术环节不规范或漏缺项;实施操作流程不规范或漏缺项;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监督机制;重要环节重要流程保障不充分;应急措施不规范或漏缺项或与实际情况不符。 | 共同类评审因素 |
履约能力 | 10 | 1、自2020年1月1日(含)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止,以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数量计算,每提供1份得2分,最多得10分。没有类似业绩或不提供不得分。2、注:业绩以采购合同为准,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共同类评审因素 |
八、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
(一)、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二)、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九、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且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磋商小组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磋商小组不得在磋商文件规定之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十、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磋商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
(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公告。
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二、终止磋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活动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四)如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终止的详细理由。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样例,视项目情况调整,招投标文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期限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二)项目验收办法
乙方与甲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三)服务费支付方式: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未移交甲方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具备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注:本合同非格式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
碳商报告
项目名称:培城区红火蚁监测防控
项目编号:N5107032023000001
分包号:
采购人:绵阳市倍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01月29日
一、邀请情况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培城区红火蚁监测防控(详见竞争性碳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
及其他要求)。
(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1)受绵阳市培城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
《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等相
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培城区红火蚁
监测防控”项目采取竞争性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
供应商参加碳商。
(2)碳商文件公告于2023年01月10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
(3)出售(提供)碳商文件时间为:2023年01月11日至2023年01月
1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一)按照《竞碳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3年01月29日14时00分,
在绵阳高新区石桥铺绵阳高新国际创意联邦7栋1单元602号开标室进行
了竞争性碳商。
(二)碳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29日14时00分,共收到
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三)碳商会议由王主持,交易监督科及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现场
元
监督。
(四)碳商过程是否顺利(如不顺利,请陈述基本事实)
顺利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
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因素。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服务要求,实施方案,履约能力,售后服务方案,
报价
(三)评分标准及权值。
③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值分 | 评分标准 | 说明 | 评分因素类别 |
报价 | 10 | 1满足碳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碰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商报价得分=(碳商基准价/最后碳商报价)X价格权值×100%。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共同评分因素 | |
服务要求 | 12 | 供应商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碳商文件服务要求且没有负偏离得12分;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不完全符合碳商文件要求的,则在12分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扣分:对于碰商文件中服务要求共3项,完全满足得12分,每一项负偏离扣4分,扣完为止。 | 共同评分因素 | |
售后服务方案 | 1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内容:①服务响应方式及时间2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售后服务承诺,完全提供得12分,每有一项错误或缺陷扣4分。扣完为止注:内容错误或缺陷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人员专业与项目岗位要求不匹配。 | 共同评分因素 | |
实施方案 | 56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红火蚁监测防控的理解,应体现以下内容: | 共同评分因素 |
序
号
2
3
1、(1)红火数监测防控背景:(2)防控目的;(3)重点难点分析;(4)前期准备工作。完全提供得16分,每有一项错误或缺陷扣4分。扣完为止。2、监测防控措施,应体现以下内容:(1)组织机构;(2)工作流程:(3)管理制度;(4)沟通协调及信息反馈:(5)服务体系;(6)安全作业;(7)档案管理;(8)质量保障;(9)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措施;(1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完全提供得40分,每有一项错误或缺陷扣4分。扣完为止。注:内容错误或缺陷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人员专业与项目岗位要求不匹配;技术环节不规范或漏缺项;实施操作流程不规范或漏缺项;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监督机制;重要环节重要流程保障不充分;应急措施不规范或漏缺项或与实际情况不符。 | |||||
5 | 履约能力 | 10 | 1、自2020年1月1日(含)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止,以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数量计算,每提供1份得2分,最多得10分。没有类似业绩或不提供不得分。2、注:业绩以采购合同为准,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备注:招标人有权查验投标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上
报主管部门并列入四川省政府采购黑名单。
四、获取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商小组成员名单
(一)、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名单
购买碳商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 购买碳商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成都蜀农云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 | 绵阳机场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 | 绵阳康宸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绵阳猫卫士鼠虫防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英沃康农业有限公司 |
5
6
(二)碳商地点及碳商小组成员名单
(1)碳商地点:绵阳高新区石桥铺绵阳高新国际创意联邦7栋1单元
602号电子评标室进行碳商。
(2)碳商小组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碳商小组(其中,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
专家库抽取经济、法律类和技术类共抽取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授权代表1
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碳商工作。
组长及填表人:彭波
评审专家:刘冬梅
采购人代表:陈静
五、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
文件评审情况、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一)评审过程中的情况记录和说明
无
(二)有效碳商投标人名单。
投标人名称 |
绵阳机场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康宸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绵阳猫卫士鼠虫防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英沃康农业有限公司 |
序号
1
2
3
4
(三)无效碳商投标人名单原因、理由及依据。
无效投标人名单
序号投标人名称原因理由及依据
(四)有效碳商投标人的最终报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金额(元) |
1 | 绵阳机场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68000.00 |
2 | 绵阳康宸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478000.00 |
3 | 绵阳猫卫士鼠虫防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474000.00 |
4 | 四川英沃康农业有限公司 | 472000.00 |
六、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一)、评标结果
碳商谈判结果 | 碳商谈判结果 | ||
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总得分 | 理由(可提行填写) |
第一名 | 绵阳机场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6.00 | |
第二名 | 四川英沃康农业有限公司 | 93.25 | |
第三名 | 绵阳猫卫士鼠虫防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83.20 | |
第四名 | 绵阳康宸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75.12 |
(二)、碳商谈判授标建议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人名单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人名单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人名单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人名单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人名单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小微企业扣除金额 | 节能环保扣除金额 | 评审价格 |
绵阳机场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68,000.00 | 468,00.00 | ||
四川英沃康农业有限公司 | 472,000.00 | 472,000.00 |
成交候选
人顺序
第一成交
候选人
第二成交
侯选人
第三成交绵阳猫卫士鼠虫防治服务有
474000.00474000.00
侯选人限责任公司
第四成交
绵阳康宸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78,000.00478000.00
侯选人
七、碳商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组成员对商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无
碳商小组组长签名:
)
碳商小组签名:
马志志
监督人员签名:
签字日期:2023年01月29日
此表格一式两份,采购人一份,代理机构一份
中小企业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绵阳市济城区农业农村
局(单位名称)的培城区红火蚁监测防控实施方案(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明范
1.济城区红火蚁监测防控实施属于
承接企业为绵阳机场蓝天环保有阳称)印琪
营业收入为314.644625.82358
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5107950011708
2./(标的名称),属于_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场
企业名称盖章:绵阳机场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月29日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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