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cdkyd-zs-2022-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成都客运段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商编号:CT-CDKYD-ZS-2022-002

 

*重要提示

(1)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找到本项目/包件后点击“参与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2)因疫情特殊期间,竞商人现场递交竞商文件、参加招商会均须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行程码、密封完好的竞商文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按疫情要求执行的人员不能进入办公区域。因竞商人未能执行以上要求造成无法递交文件的,由竞商人自行负责。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成都客运段2024年“小慢车”预包装食品招商1.2项目地点:5633/5619/5620/5634次普速列车

1.3项目规模:在成都客运段担当的“小慢车”(5633/5619/5620/5634次)普速列车上进行预包装食品销售(含水果经营)以及提供相应服务。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

2.2《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 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小慢车”(5633/5619/5620/5634次)普速列车上进行预包装食品销售(含水果经营)以及提供相应服务。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包件

 

 

 

 

 

2

 

 

 

 

 

 

 

 

 

 

车次

趟里程

(公里)

年度里程(公里)

目前运行方向

预包装

经营时间

招商底价(年/元/含税)

1

5619/34/33/20次

1232

449680

峨眉至普雄至攀枝花南

一年

29900

 

4.竞商人资格条件

4.1 具备本次招商运营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中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销售)。

4.2 竞商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竞商人提供所在地政府“税务系统”中打印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税务等级不得低于B级,须提供2022年度依法纳税证明。

4.3 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4 须诚实守信守法经营,本次竞商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竞商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结果”中“处罚状态”里对“处罚期内”、“处罚期结束”、“黑名单”三项查询结果截图)。

4.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竞商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4.6.本次竞商不接受在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内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竞商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查询结果截图)。

4.7.竞商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一年(2021年1月至今)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4.8.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9.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4.10.本次招商严禁挂靠转包。

4.11.竞商人需认真研读招商文件,对招商文件条款表示完全认可和同意后,方可投标。

4.12.本次招商不接受两个及以上竞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5.特别条款

5.1.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须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商价3个月的租金。非因招商人原因,中商人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及时上车销售,若因中商人原因未能按时履约,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

5.2.商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

5.3.预付款。正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周期为6个月。中商人需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

5.4.本次招商车次运行线路、里程等仅作为参考,各次列车实际的经营环境、运行情况、里程站点等商业基础条件等由商家在招商前进行实地踏勘,自行研究论证。

5.5.竞商人中商后,提供的经营方案与招商文件约定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商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中商资格。

5.6.本包件列车如因甲方上级政策、命令等原因导致列车终止运营,或甲方必须收回或终止该项承包经营业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双方据实结算,甲方按实际停业时间仅对乙方缴纳的承包费进行退还,甲方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竞商人在竞商前须对本包件涉及的所辖车次、运行线路、库房设置、列车开行及停运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方可竞商,中商后不得以“列车运行情况、停运情况等原因”为由弃标。

5.7.承包费用的确定方式,线路运行里程来确定,以包件中商价除以包件中车次年度运行里程总数,再乘以车次运行里程即为具体承包费,取小数点后两位,在签订的合同中进行明确。如遇列车停运,则按停运时间涉及的里程公里数核减该车次承包费。

5.8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9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 3 个月承包费。

5.9中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自身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退,并纳入招商黑名单。

5.10中商人提供的商品(预包装食品、水果)及服务与招商文件约定的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商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业务涉及的其他方面明确如下:

(1)安全管理:中商人根据招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不违反站车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的原则上,自行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开展业务工作。

(2)仓储管理: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的用于储存预包装食品库房场所及日常管理由中商人自行负责。中商人办公用房由中商人自行负责。

(3)配送管理: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商品配送,所须配送的汽车由中商人自行负责(招商人负责协助中商人办理车辆段、车站进出入证件)。

(4)设施设备管理:负责预包装商品配送的机动车和列车上售货车由中商人自行负责。中商人提供的机动车须符合进站进库相关要求并自行办理进站进库证件,售货车规格、样式须经招商人同意。

(5)预包装食品进货:进货渠道由中商人自行负责。相关进货品种、商家资质、检验报告均须向招商人申报同意并备案。

(6)列车销售价格:应当将列车经营项目价格报招商人备案。增加、变动销售商品应当经招商人同意后实施。

(7)售货人员规定:由招商人确定,每趟次列车一名售货员。

(8)列车商品品种:具体销售品种由中商人提供建议,经招商人审核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品种根据列车销售的实际数量,按照适销对路、旅客满意度来进行调整,商品调整周期原则上以季度为单位,由招商人确定调整方案。

列车商品选择须遵循以下原则:

①商品符合国家要求,为名特优产品,提供高、中、低档商品。禁止销售未经成都局集团公司审批同意的商品以及“三无”等商品。其中,饮品类应为矿泉水、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饮料、固体饮料、乳饮料、非烈性酒类等。休闲商品应为糖果、干果、膨化食品、烘焙食品、方便粥、方便面、肉制品等。

②所有商品规格不得超大超宽,单品重量不超过1KG,商品包装为非硬质包装(玻璃、硬质金属等包装商品不上车,易拉罐除外)。商品应当以绿色产品为主,避免过度包装商品。

③对车厢环境影响较大(较大气味、果皮较多等)的商品和餐食(如自热小火锅等)不得选择。

④商品“一货一签”,具有招商人规定的标识(由中商人负责制作粘贴)。

⑤商品保质期≥8个月为宜。

(9)人员管理

①竞商人应具备承担本招商经营业务生产运营能力,应具备运营该业务的团队。须提供完备的用工管理、配送作业程序、配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等制度。

②中商人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库管、装卸、搬运、配送、管理、销售人员)由中商人自行招聘和安排。中商人自行组织人员在包件约定的列车上销售商品。销售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和安排,中商人自行承担销售人员的用工管理,对用工进行依法管理,签定劳动合同,自行承担从业人员的培训、服装、薪资、社保、提成、奖金、劳保等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其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和人员伤害等事务,均由中商人负责,与招商人无关。中商人不得以成都客运段或铁路部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招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担,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其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和人员伤害等事务,均由中商人负责。中商人日常工作纳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监督系统管理。

③中商人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招商方监督)后方可上岗。须按照铁路部门相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自行定制制服、胸牌,自行办理发放健康证、上岗证等,并须经招商人审核后发放使用。中商人从业人员的制服、胸牌、健康证中不得出现铁路部门的名称和标识(路徽和logo)。从业人员离职后必须收回其制服、胸牌、健康证、上岗证等物品。

5.11.成都客运段旅服车间负责与取得业务合作资格的公司签订合同及处理相关事宜等工作。

5.12.竞商人中标后须熟知段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做好经营工作。中商人相关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招商方监督)并持证上岗。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后,方可进行经营工作。中商人根据招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不违反站车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的情况下,自行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5.13.中商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保障其自身权益和劳动安全的相关工作。自行负责其自身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认真做好劳动保护。

5.14.中商人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作业安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须统一为单位员工办理工伤类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负伤、致残或死亡等任何安全事故,全部由中商单位承担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5.15.中商人须根据招商人的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并指定业务负责人员或管理人员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作业管理。如中商人的相关人员不能按招商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更换其负责人员及作业人员,中商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中商人不能及时解决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其中标资格。

5.16.中商人须服从铁路部门的管理,遵守站车安全规定及指定作业地点的作业标准,不违章操作。列车作业时,必须服从列车长的指挥,并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作业安全。因盲目作业,出现危险或事故的,由中商人自行负责;产生损失的,中商人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5.17.中商人自行办理铁路部门进出车站、车库相关手续,招商人协助中商人协调相关单位及部门。

5.18.竞商须承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严格按照招商方规定的时间开展业务,逾期未完成,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黑名单。

5.19.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转包与他人联营;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20.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3 年内不得参与成都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21.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不低于1 年)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商业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商家;

5.22.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线上竞价)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前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发售(竞商报名)

8.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3年11月27日10点至2023年12月4日10:00登录国铁招商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点击报名,同时将《竞商报名表》(加盖公章),发送(扫描件及竞商报名表Word版)至成都客运段指定邮箱CDKYDWZCG@163.com,完成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

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8.2该项目须缴纳竞商保证金600元(大写:陆佰元整),竞价保证金缴纳应当在2023年12月4日10时00分前缴纳到位。未按要求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缴纳的保证金银行回执单上应注明“竞商保证金/XXX公司”

缴纳账户:

帐户名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客运段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火车北站支行

 

银行帐号:51050188503600000769(注:不接受现金交款和个人交款)。

8.3报名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86450763,联系邮箱CDKYDWZCG@163.com,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站西路2号附1号成都客运段

 

9.递交竞商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地点

9.1 竞商人须在2023年12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竞商文件(参照《竞商文件格式》(附件2)制作竞商文件,并胶订密封)邮递或现场送达到指定地点。(收件地点为成都市金牛区站西路2号附1号成都客运段,收件人:周老师,电话:13678173940

9.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采用邮递方式递交的,竞商文件送达时间以快递运单详情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违规签收的除外)。

9.3 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

10.评审、竞价

10.1  评审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0.2  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告知所有递交竞商文件的竞商人是否通过资格评审。评审通过的竞商人须进入网上竞价阶段,并在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在国铁招商平台竞商大厅点击并进入本包件竞价室参与竞价。(请于报价前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点击“竞商人”后仔细阅读《竞商人操作手册》)

10.3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每包件每轮报价时间:12分钟(最后1分钟为系统结算时间,无法报价或修改报价);每轮报价等待时间:3分钟。若竞商人非参与本项目所有包件竞价,请勿必密切关注每个包件的竞价室时间,根据提示及时参与竞价。(竞商人应提前检查网络情况,并于报价前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点击“竞商人”后仔细阅读《竞商人操作手册》,如因竞商人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竞价的,后果自负。)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商人:成都客运段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站西路2号附1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8-86450763

 

                                                                           成都客运段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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