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岳县公安局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24.1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20212024000027-2
二、合同名称: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20212024000027
四、项目名称: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岳县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兴隆街100号
联系方式:15282220061
供应商(乙方):四川方迈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D5段防洪堤气象苑小区A1(F)1-12号
联系方式:157562622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合同金额: 241,3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壹仟叁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06日至2027年05月06日
履约地点:安岳县公安局监所食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安岳县公安局
2024年05月06日
二、合同名称: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20212024000027
四、项目名称: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岳县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兴隆街100号
联系方式:15282220061
供应商(乙方):四川方迈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D5段防洪堤气象苑小区A1(F)1-12号
联系方式:157562622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监所食堂6人餐饮服务 | 1(项) | ¥241,300.00 | ¥241,300.00 | (一)服务内容 1、甲方负责提供场地、餐厨具、设备、水电气以及食材原料,乙方配置专业健康的工作团队负责监所食堂的一日三餐管理,需用餐人员400名,每餐实际用餐人数视情况为准。2、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制定膳食计划、提供需购食材清单、协助甲方对采购的食材检查验收、食品加工制作、负责食堂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工作。 (二)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国家、行业相关最新法律法规规定,确保餐食制作的安全及卫生。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成交乙方提供的厨师要严把菜肴的质量关,对不合格的食材一律拒绝签收和使用。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清单上签字确认,入库后菜品质量和库管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取得食堂经营所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必需的证照,并将该证照的复印件提交给甲方备案。 2、乙方在负责食堂管理期间,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保障伙食质量,保障用餐人员每餐食量。 3、负责食堂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乙方保障食堂天天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桌面、桌布、地面无杂物,无油污,厨房、库房干净整洁。4、保障食堂各项消防设施完好,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应当正确掌握使用天然气的方法,注意防漏、防爆、防火,使用后关好气阀。确保消防安全。5、分发食品时佩戴一次性口罩、手套,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品。6、乙方为服务人员配置工作服,使服务人员统一着装。7、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做好各种食材的清理和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工作。提供洁净的餐具用具,确保饮食安全。接受甲方的卫生检查。8、乙方在服务期间,配置的所有服务人员应规范操作,服务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按照招标响应文件满员配备服务人员。 9、严格管理食堂设施设备、各种食材及用品。凡因乙方服务人员工作不当造成损坏、遗失或浪费的,需照价赔偿。10、就餐管理:(1)每周向甲方提供下周菜单供甲方审核,甲方如要更换菜品时,乙方应积极响应并做好安排。(2)负责协助甲方对采购的食材进行包括质量、新鲜度事项的检查验收,保证所有制作的菜品均采用新鲜食材,并做好库存记录。 |
合同金额: 241,3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壹仟叁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06日至2027年05月06日
履约地点:安岳县公安局监所食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安岳县公安局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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