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郧阳区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及巩固提升工程项目(PE管材管件采购及IC卡式水表采购)于2018年12月8日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2019年1月2日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9年1月2日18时00分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十堰市郧阳区茂源农村供水服务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湖北山诺管业有限公司。因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故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5条之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确定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湖北新华塑料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湖北中硕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第二标段:
内容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新华塑料有限公司 |
湖北中硕科技有限公司 |
最高限价(元/吨) |
19400.00 |
|
投标报价(元/吨) |
18660.00 |
18430.00 |
供货期(日历天) |
180 |
180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
十堰市郧阳区2016年农村饮用水安全精准扶贫巩固提升工程PE管材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
宁都县2016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管材(件)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3月29日。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十堰市郧阳区茂源农村供水服务中心
地址:郧县城关土沟路友谊胡同2号办公楼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 1309428922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福安小区33号楼(汉成天地正对面)
联系人:杨菲 电话:18986902232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
联系人:龚军
联系电话(传真):0719-7228333 财务室:0719--7306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