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A#楼33层以下空调设备(多联机)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
金额
2196.5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96.55万元
中标公司山东海筑暖通工程有限公司2196.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A#楼33层以下空调设备(多联机)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
发布日期:2023-08-28
合同名称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A#楼33层以下空调设备(多联机)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发包人济南高新智慧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山东海筑暖通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工期180
合同价款21965516元合同规模空元/㎡
工程项目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崇华路以东、新泺大街以北、舜华路以西合同签订时间2023-08-28
质量标准合格合同生效时间2023年8月28日
违约责任19 违约
19.1工期违约责任
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2万元/天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全额扣除 (抢回进度的,可以返还。甲方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此违约金,且不排除其它扣款方法。扣除拖欠该违约金,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乙方对完成本工程的义务和责任),乙方逾期7天仍未竣工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19.2 质量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对质量低于规定标准的,责令整改或返工拆除,超标严重的可责令更换项目经理、质检员、技术员并处以停工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如出现严重影响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及结构安全等质量问题,则由承包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拆除、返修、工程延期等全部损失及费用。而且乙方除应按照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无条件撤出现场,乙方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但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继续整改并使工程质量达
履约担保
解决争议的办法争议: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支付担保
其他内容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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