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7960.4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思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安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EPC已由鞍山市行政审批局以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台安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鞍行审批复农[202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安兴水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台安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台安县全域
  2.2 工程规模:1.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7个:包括无负压供水泵站7座,村外供水主管道45.128千米,村内供水主管道317.605千米,供水入户7672户(全部为新建供水入户);安装无负压供水设备7套,架设10千伏高压线2.1千米,安装50千伏安变压器7套。 2.集中供水(规模化供水)工程8个:包括水源井37眼(新打32眼、利用原有5眼),水源井泵房37座(新建32座、利用原有5座),水厂8座(其中水处理车间9座、清水池16座、加压泵房7座、管理房7座、综合厂房1座),无负压供水泵房84座,水源井输水管道18.105千米,村外供水主管道674.338千米,村内供水主管道2336.17千米,供水入户76020户(新建入户管网75047户,利用现状入户管网973户);安装潜水泵37套,安装水厂二次加压供水设备8套,安装一体化净水装置8套,安装电解次氯酸钠发生器8套,安装泵站无负压供水设备84套,架设10千伏高压线33.8千米,安装50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8套,安装100千伏安变压器16套,安装50千伏安变压器84套。 3.智慧水务中心:改建智慧水务中心1座,智慧水务管理平台1套。
  2.3 投资额:57960.47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额(万元)
AGJY2023-ZJGC080001001
台安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EPC
本项目采取EPC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设备、材料等]、施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及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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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60.47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兼投不兼中的中标原则采取资金效益最大化,即评委会按各标段中标价之和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设备、材料等]、施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及试运行。
  2.6 工期要求:2023年09月11日开工2025年03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567 天。
  2.7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或者[行业资质·水利·水利乙级](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水利行业(引调水)·水利行业(引调水)丙级](含)以上并且[专项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专项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甲级]))并且(([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资格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其他条件:(1)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者[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电子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在职人员,退休人员不可以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并具备相应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在职人员,退休人员不可以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含EPC、施工、设计、监理)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 (5)采用联合体承包方式的,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6)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也不得是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或管理关系的单位; (7)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应未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 (9)符合“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水利厅 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辽住建[2020]56号)文件规定内容; (10)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sggzyjy.cn。
5.投标报名
  取消报名环节。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50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采用保函和担保函形式的,将保函和担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到指定地点。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9日09:30,将投标文件邮寄到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孟晓龙接收,电话13604227393,(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在邮寄文件最外层包裹上写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CZB2306007)及投标人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邮编:114000)。。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台安兴水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北16号-2402号室(国贸大厦)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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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付精华
联系人:
刘思玫
电话:
0412-4871033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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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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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EP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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