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武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跃湖路(东方大道-昌圩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防洪评价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咨询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跃湖路(东方大道-昌圩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防洪评价
(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2056米,道路红线宽40米,双向6车道,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内容包括机动车道路面完善,新建非机动车道,改建人行道及道路附属设施等,项目管线实施范围在东盐河左岸。
(4)评价内容:①跃湖路(东方大道-昌圩路)道路有关的现状、规划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地形图测量、现状情况航拍等;②桥梁工程设计方案合理性分析;③防洪影响评价,包括水文分析、壅水计算分析、冲刷计算分析等;④防洪补偿措施以及桥梁工程设计优化方案;⑤洪评报告编制,并协助完成审批工作。
(5)完成项目的时间要求:30日历天。
(6)招标控制价:1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水利水电)专业资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2月-2023年7月。
7、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洪评报告编制项目。
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2、获取地点: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1楼)。
3、报名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及业绩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15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1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武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5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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