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兴隆片区新能源供热示范中心项目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SJ01202403050204- | |||
项目名称: 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兴隆片区新能源供热示范中心项目设计 1标段 | |||
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兴隆片区新能源供热示范中心项目设计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证明在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3.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联合体协议应分工明确。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 )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 3 月 6 日至2024年 3 月 6日止(近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行业设计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 3 月 6 日至2024年 3 月 6 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 3 年度(自 2020 年至 2022 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仅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 | |||
经评审,各资格预审申请人均符合资格预审要求,请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时参与项目投标。 | |||
2024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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