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cl-zb-233088
预算金额17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兆文0451-823647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绥化经开区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开区新和成污水输送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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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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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经开区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开区新和成污水输送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3308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经开区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开区新和成污水输送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以《关于绥化经开区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经开经发呈[202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一般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经开区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开区新和成污水输送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2.2建设地点: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工业废水专用排水管道,管径为DN1000,全长6.3km,新建检查井62座,新建跌水井1座,同时涉及管道沿线的路面,绿化带,树木和围墙恢复工程。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以及相关专业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全过程监理、水土保持。具体包括:
(1)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合同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手续办理、报批报建、其他管理等;
(2)项目全过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水土保持:完成本项目施工中关于水土保持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73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能力:
3.1.1项目全过程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项目全过程监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家数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3项目团队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1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2全过程监理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
3.3.3水土保持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4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并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
注:上述所有人员需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的社保记录。承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进行投标。
3.4.1联合体各方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文件内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2联合体各方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内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3.4.3联合体各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近三年是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登记时间止),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投标文件内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17时00分至2023年7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建设工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在线远程解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8.其他

9.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执法局
联系电话:0455-8776038
招标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花园街一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5-877603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于兆文、卫晓光
电话:0451-82364713
电子邮件:569420378@qq.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 号:45190239011030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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