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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公示第二批报名挂网药品相关情况及开展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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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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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快药品挂网工作步伐,分期分批公示报名挂网药品信息及分类等相关情况,现将第二批报名挂网药品信息及分类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同步开展价格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截止至2023年12月29日17:30,通过“药品招标管理-药品报名管理-药品报名-广东省新增药品挂网采购报名项目-产品报名明细”报名且已完成药品信息及分类审核的第二批产品(见附件1)。 二、药品信息及分类审核结果公示 (一)公示时间及说明 2024年1月23日至1月25日17:00。 审核结果详见附件1。待药品信息及分类审核结果公布后,若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其价格申报将予以退回。 (二)申(投)诉路径 公示期间接受相关单位申(投)诉,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相关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https://igi.hsa.gd.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申投诉-药品挂网申投诉”,点击“新增”,在“申诉类型”处请根据申(投)诉内容选择“产品信息申投诉”或“产品分类申投诉”,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如有附件则须加盖单位公章。同一产品所涉及申(投)诉,在招采子系统提交一次即可。未按要求递交申(投)诉及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 三、价格申报 (一)价格申报时间 2024年1月24日至1月29日17:00 (二)操作路径 请相关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药品报名管理-药品价格申报”,根据药品分类,在“可差比范围列表”“不可差比范围列表”选择“广东省新增药品挂网采购报名项目(第二批)”项目,找到需要申报的药品,点击“新增申报”,按系统要求填写具体信息并提交申报。 (三)价格申报须知 1.产品报名时须填报现执行最低挂网价格为不高于全国其他省级正在执行的全国最低挂网(中标)价格和广东省(包括省平台、广州平台和深圳平台)最低交易价格两者之间的低值(包含正在执行和已产生结果待执行的采购、中标、挂网价等,经集中带量采购、各种专项谈判等产生的价格除外)。 申报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为企业申报参与药品挂网采购的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系统将按照企业填报的转换比自行换算包装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对于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包装材质药品有多种包装规格的,生产企业应填报各包装规格中最小制剂单位的最低价。 2.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药品挂网价须符合药品差比价规则。 3.药品分类为“不可差比”的药品,请相关企业如实维护“首发状态”字段,并按附件2《挂网药品首发报价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于“附件”字段上传。 四、注意事项 (一)如所申报的药品为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且已完成制造工艺变更注册,请于系统中如实维护“制造工艺变更注册”字段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价格审核工作将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落实信息互联互通 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7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相关要求开展,如遇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待审核结果公布后,药品信息及分类、价格信息均审核通过的药品方可挂网采购,如因申报信息不符合要求而审核不通过的,将退回企业,其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020-28866117咨询。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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