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大曹庄管理区城区和大陆村镇工业园区雨污分流工程-大曹庄管理区城区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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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5301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大曹庄管理区城区和大陆村镇工业园区雨污分流工程-大曹庄管理区城区部分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曹庄管理区城区和大陆村镇工业园区雨污分流工程-大曹庄管理区城区部分监理已由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大曹庄管理区城区和大陆村镇工业园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开审投资审字(20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大曹庄管理区城区和大陆村镇工业园区雨污分流工程-大曹庄管理区城区部分监理
2.1.2、建设规模:该工程对大曹庄管理区城区经一路至经五路、纬一街至纬八街实施雨污水分流工程
2.1.3、建设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
2.1.4、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收尾结束。
2.1.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1 00:00至2024-12-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或“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31 08:5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恒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贾泽文,电话:0311-66630997,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宁晋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5889909 电子邮箱:njxfgjzcfgk@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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