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州水库水土保持防治工程施工
金额
512.2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9-440981-19-01-959426
预算金额512.2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聚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2.27万元
中标联系人冯少龙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4-08-23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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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09-440981-19-01-959426
投资项目名称 高州水库水土保持防治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高州水库水土保持防治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高州水库水土保持防治工程施工
公示名称 高州水库水土保持防治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8月21日 10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信用评价得分F1

报价得分F2

综合得分

排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

1

广东聚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89.944

99.944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广东广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89.932

99.932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广东恒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89.912

99.912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东聚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44010330430410XE1512.273079(万元)全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部门颁布的《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标准》、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或以上要求。13个月

资格情况:资质(证书编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D344050313);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03695;技术负责人:冯少龙(水工施工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0900101144604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刘灵敏(粤水安C20190000383);企业法定代表人:黄永威(粤水安A20220000349)。

业绩情况:/

张淑玲

资质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粤2442020202104273);粤水安B20210000497

业绩:/

广东广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91441223MA54ND88702512.305065(万元)全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部门颁布的《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标准》、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或以上要求。13个月

资格情况:资质(证书编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4664016);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1]012281;技术负责人:温淑婷(水利技术管理工程师/粤中职证字第1500102256281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黄烽(粤水安C20220000939);企业法定代表人:黄华强(粤水安A20210000102)。

业绩情况:/

欧阳佳轩

资质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粤2442021202127186);粤水安B20220000459

业绩:/

广东恒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441403688618967H3511.889245(万元)全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部门颁布的《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标准》、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或以上要求。13个月

资格情况:资质(证书编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4147607);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03595;技术负责人:张远兰(水利机电工程师/粤中职证字第1100102073902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黄梁宇(粤水安C20220000619);企业法定代表人:谢宝华(粤水安A20180000079)。

业绩情况:/

卢佩婷

资质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粤2442020202100980);粤水安B20210000910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茂名市高州水库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茂名市高州市长坡镇玉湖风景区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668-673058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茂名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 0668-2284716
联系地址 茂名市迎宾路100号大院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23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27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评标报告-除名.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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