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联系人蓝盛培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平阳县矿产地清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平阳县地质灾害风险综合遥感识别项目。
(二)采购人: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背景:
根据“温州市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联席会议灾害防治办公室关于下达《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任务的通知(温地灾联防办〔2023〕3号)”,为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识别能力,开展平阳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工作。
(四)本项目主要内容:
充分运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摄、干涉雷达等技术,结合物探、钻探和山地工程等手段,对所有有人居住的斜坡(沟谷)开展调查,2023年底前完成所有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的综合遥感识别,形成覆盖全域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一张清单”。
(五)工程量:
工作量主要包括资料收集分析、解译图斑圈定、编制设计书、野外调查复核、填写重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遥感解译及验证表、编制平阳县重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遥感识别成果报告。
(六)预算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80000元,书面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所有成果资料。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必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及卫星遥感应用相关内容;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
(3)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时提供以下资料并密封(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公司)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企业工商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2、书面报价单;
3、工作方案及工期保障措施
4、报价清单:

单位名称


报价内容

平阳县地质灾害风险综合遥感识别项目

报价金额

小写:

大写:

四、询价采购须知
(一)有意竞标单位请于2023年9月28日上午9:00时前,现场递交或者邮寄递交方式将竞标文件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后送至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331办公室,2023年9月28日上午10:00整开标;
(二)投标费用:竞标人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自身发生的所有费用;
(三)投标与开标: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时间递交竞标文件,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他主要内容;
(四)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书报价函中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
5、投标人未出具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的。
6、采购方严重质疑竞标单位在服务期完成项目的服务能力,可以无条件取消竞标单位的询价资格。
五、评标方法
(一)超过或等于报价上限的为无效报价,低于报价上限的为有效报价;
(二)以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价者中标。有效报价仅一个,该投标人中标;有效报价两个或两个以上时,低价者中标;
(三)若最低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可通过二次竞标,最终报价最低者中标,第二次竞标报价须低于第一次竞标报价;
(四)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本次询价三家及三家以上为有效,低于三家应重新询价。
六、中标公告
决标后由招标人进行中标公告,公告期3天。
七、其他要求
(一)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授标,同时由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中标人应履行合同条款各义务,不得转让(包)给他人。
(三)中标人应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中标人不能完成任务或不符合要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联系人:蓝盛培   联系电话:0577-63888033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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