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ZCC-202011高邮市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02: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受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就高邮市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高邮市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项目
编 号:GYZCC-20201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本项目采购内容:高邮市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项目。
2、项目要求: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成果,通过各级验收(具体时间安排以上级统一安排为准)、完成成果整理归档及统计、备案等工作。
项目预算:45万元
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土地规划乙级、测绘乙级或以上和土地整治规划设计一级资质。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七)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息。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主体库信息操作手册》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7月3日9:0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1楼开标2室, 蝶园路52号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田忠玉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7月3日9:3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1楼开标2室, 蝶园路52号
磋商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蝶园路52号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联系人:钱邦才
电话:0514-84616755
地址:高邮市蝶园路52号303室,政府采购科
邮政编码:225600
(二) 采购人: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15189898585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玖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市支行
账 号:932006010045520000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报名费为人民币200元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支付。
磋商供应商应提前半个小时到达开标现场,并着专人到交易中心财务室(蝶园路52号1楼105室)缴纳项目报名费。递交磋商文件时应主动将项目报名收据展示给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否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高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高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4-84616755)。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高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