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维护管理服务项目市场比选第三次采购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女士878450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现以市场比选方式采购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维护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招标内容
(一)投标人须指派专人负责运营、维护和管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官方微信公众号,配备专业的记者、编辑、美编对总队提供的资料进行新闻资讯采写、编辑和推送等,提高微信阅读量和粉丝数,扩大公众号影响力。
(二)负责推送时政热点、新规政策、工作动态等。原则上每周更新不少于5发,每发不少于2条(重大新闻例外),配合做好重大节假日专题信息推送,全年一般不少于800条。
(三)重要新闻可同步转发至学习强国、福建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平台等,全年不少于30条。
(四)负责并确保在全国级主流媒体全年成功推送10条以上信息(包括今日头条等)。
(五)重要时间节点,在省级党报平台刊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相关新闻。
(六)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新闻采写需求提供服务。
(七)负责对刊发内容进行内部三审。
(八)负责提供海报设计、按要求拍摄剪辑视频各1次,H5制作3次(修改至满意为止)。
(九)因海上执法具有突发性,需随叫随到,第一时间响应总队执法工作随船出海、驻点采写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新闻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或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其他社会组织、社会企业。
2.拥有提供采写、编辑、美工、活动策划等项目服务的较强实力团队。
3.具有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经验。
(三)投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违法分包
四、项目最高控制价
项目服务期限一年,最高控制价为15000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含税费和中标方履约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投标报价相同的,按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高于控制金额为无效投标。
六、项目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且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予以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首付款;合同履约6个月后,中标人提供半年度履约成果证明材料和正式发票后,采购人予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年度成果交付并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尾款。
七、投标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提供由网信部门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单位简介和针对项目招标内容所制定的详细工作方案(包括微信公众号包装、日常运营、服务承诺等内容)。
(四)本项目4人以上服务团队组成人员情况表。其中至少一名成员持有新闻采编资格证,并具备新闻媒体从业经验,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从业经验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至少提供一个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协助其他单位运营微信公众号成功案例,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刊发内容进行内部三审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服务响应承诺书,格式自拟(针对招标内容第九条专项承诺)。
(八)投标报价书,格式见附件。
以上投标材料一式一份,密封后封口加盖公章,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相关事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
1.递交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日上午10:00(工作日时间收件)。逾期送达将被拒收。
2.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308室
(二)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一楼会议室
(三)其他事项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需携带材料:投标人代表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受委托人的,需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原件。
联系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叶女士
联系方式:87845089
附件: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报价单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2024年8月2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