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与新华社合作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宣传综合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9.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jrx采单4号
预算金额29.6万元
招标联系人晋先生1878344134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沙女士0834-26838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与新华社合作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宣传综合服务单一来源采 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CJRX采单<2024>4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与新华社合作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宣传综合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6000.00元,招标人为中 共西昌市委宣传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与新华社合作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宣传综合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与新华社合作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宣传综合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与新华社合作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宣传综合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 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 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 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 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四);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 第六章格式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 第六章格式四):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可提供承诺函原件, 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四); 7、供应商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 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四); 9、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证明书原件;②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0、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代理机构提 供供应商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1、新成立企业不满足单一来源采购单位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 年度的资料; 2、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3、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 的,从其规定。 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 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以重大违法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函、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①供 应商采取现场获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 代理机构留存。②供应商采取网上获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通过微信缴纳报名费(缴纳报 名费时须备注供应商公司全称),除单位介绍函、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发送 至我公司邮箱(798490245@qq.com)外,还须提供报名费转账成功截图,否则导致我公司无 法确定报名人身份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收到我公司发出的盖有我公司公章的电 子采购文件即为购买成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河东大道惠民写字楼旁(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河东大道惠民写字楼旁(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厅 七、其他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与新华社合作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宣传综合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现特邀请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人将按照《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 文件要求,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程序,对本次采购标的和相关服务逐项进行验收,确保 公平、公开、公正和物有所值。 二、技术、服务部分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策划组织“冬日暖阳”媒体采风行 由新华社组织邀请新华社、中国新闻社等中央媒体单位,重庆、云南等西部省份主流媒体机 构,宁波本地主流媒体赴西昌,实地开展采风活动。 采风点位:按照西昌市委宣传部指定点位,开展行进式采风; 活动成果:采风产出图文、短视频融媒体作品,在新华社客户端四川频道、“新华屏媒”视 频号同步推广;协调在受邀采风媒体平台落地传播制作采风行传播分析报告作为结项依据。 2、搭建“冬日暖阳”主题活动专题页面 围绕“冬日暖阳”新闻发布会、西昌旅游发展大会、邛海湿地马拉松等系列活动,在新华社 客户端四川频道搭建专题页面。突破原有单一转发稿件的服务方式,聚焦活动亮点,进一步 放大传播声量。 专题内容:全面覆盖西昌“冬日暖阳”系列活动各项目 3、“天府旅游名县·凉山西昌”常规推广 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天府旅游名县”评审及巡礼活动要求,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四川 中心将充分利用新华社客户端发布平台,推广西昌作为“天府旅游名县”特色产业,讲文旅 新故事、看名县新变化。 具体服务:推广次数全年不少于10次,原创策划全年不少于2次,并提供全年专题结项报 告 4、专题短视频征集、发布 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自 2020 年起连续策划《千城胜景》《四季旅行》等短视频征集、展映活 动,在新华社各平台、百度百家号、新浪微博等头部媒体发布,活动相关话题阅读量已超百 亿,新华社客户端专题互动量突破3.4 亿人次,已逐渐形成品牌优势。 具体服务:协助西昌市委宣传部参与展映活动,由西昌市委宣传部提供短视频作品,由新华 社新闻信息中心四川中心协助推送至各策划活动展示终端(含新华社客户端总端),充分展 现西昌风采。 5、日常推广传播服务 围绕西昌全年重要工作节点、热点事件,借助新华社报刊杂志、新华社客户端,提供推广传 播服务。推广次数全年不少于10次,原创内容不少于2次。 融媒培训服务 依托新华社优质师资资源,为西昌市委宣传部、西昌市融媒体中心提供新闻采编、媒体运营、 技术赋能等融媒体在线培训服务,全年不少于1次。通过对一线新闻工作者全媒体新闻素养 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新闻综合素质。 6、新闻供稿服务 由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四川中心提供新华社县级融媒体专线供稿服务。以全面、优质、权威、 安全的新华社融媒体内容,服务西昌市主流媒体内容建设。 具体服务:以 RSS 方式提供新闻供稿服务,满足西昌都市报、西昌市电视台、“中国·西昌” 官方网站、“西昌发布”公众号、“西昌发布”APP、“西昌发布”今日头条号等平台日常新闻 发布需求。 按照西昌市委宣传部要求,提交全年合作结项报告。 (二)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要求,须进行标准化实施作业; 2、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须合理配置人员,提供好各项服务 o 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均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商务部分 (一)项目报价要求 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须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 任何费用。 2、预算控制价 296000.00元。供应商报价需符合项目的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项目预算控 制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二)后期服务要求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 服务要求如下: 1、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后期服务。 2、严格遵守后期服务承诺,积极履行服务义务。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2024年11月-2025年10月。 2、服务地点: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四)履约验收 本项目服务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 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及资金管理规定办理资金结算手续验收不合 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追究违约责任,还会报告本项目有关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 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五)资金结算 合同签订且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 的30%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服务事项并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签字确认,且供应 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70%。 介绍函 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前往你处购买(项目编号:SCJRX采单<2024>4号),项目名称(中 共西昌市委宣传部与新华社合作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宣传综合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文 件,包号()请予以接洽。 此致 单位名称(盖章) 2024年 月 日 备案资料 单位名称: 单位邮箱: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座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并均作为我方书面送达确认地址,若因联系方式不准确, 以致采购中不能顺畅联系或由于我方原因未能及时查收相关书面通知,责任由我方自负)。 说明:1、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军官证复印件均可) 2、采购文件费用为:500 元,现场支付或扫码支付。 3、以上材料须为纸质且均需清晰度高,不能有污损,加盖企业鲜章。 4、报名供应商不得擅自修改以上格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 地 址:西昌市大水井12号 联系人:晋先生 电 话:18783441345 电子邮件:127378260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厅(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 昌市河东大道惠民写字楼旁) 联系人: 沙女士 电 话: 0834-2683818 电子邮件: 79849024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敝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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