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天翼爱音乐互联网业务信息流投放运营支撑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451.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b-2023-22253
预算金额451.8万元
招标公司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斯恩180022727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5
公告正文
2023年天翼爱音乐互联网业务信息流投放运营支撑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天翼爱音乐互联网业务信息流投放运营支撑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ZJZB-2023-22253),招标人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518,00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若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价款(不含增值税)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单价最高限价见《投标报价表》。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5.2 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0年11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视频彩铃、权益类等互联网产品运营支撑项目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40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
(1)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标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1.6 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8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5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5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团队成员要求7人及以上,须具备3年及以上的同类项目经验。其中包括2大主流投放平台优化师2人、产品运营经理1人、数据分析1人、设计师1人,开发工程师1人,投放平台运营支撑1名。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5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请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成员人员列表、身份证、社保证明等材料。
1.7 信誉要求:投标人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0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0日起)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17)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的,或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投标人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5日0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2路18号电信广场
邮 编:510610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20-87188773
电子邮件:liangzq.ua@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510000
项目负责人:黄斯恩、梁增泉
联 系 人:林韬
电 话: 18002272728
电子邮件: lintao@chinaccs.cn
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31290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天翼爱音乐互联网业务信息流投放运营支撑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ZJZB-2023-22253),招标人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CP10048运营服务 | 2023年天翼爱音乐互联网业务信息流投放运营支撑项目(二次招标) | ¥4,518,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广州市 |
1.2 招标内容
序号 | 内容分类 | 主要内容 |
1 | 投放前的培训带练 | 为爱音乐互联网业务团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流平台市场情况及发展趋势、平台与媒体介绍、运营商行业曝光现状与发展策略等内容培训,需提供1场培训。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平台板块功能、操作流程、运营策略、账号维护、数据分析方法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及实操辅导。 |
2 | 信息流平台开户及投放支撑服务 | 通过信息流平台综合代理商资质,基于爱音乐各大信息流平台商户或子商户进行投放支撑。以抖音系和腾讯系平台为主。 |
3 | 产品品类支撑服务 | 围绕各个平台的流量汇聚入口,针对部门投放的产品品类,分析用户的行为特征和行为习惯,提炼投放的卖点,协助策划整体流量投放方案,并完成12万户互联网产品用户新增。 |
4 | 投放中优化策略 | 为爱音乐互联网业务团队提供信息流曝光页面开发、设计与优化方面的专业培训,需提供1场培训。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落地页与展示页优化方法、市场偏好、设计策略、产品包装,以及如何根据实操运营过程中的运营数据调整页面开发和优化设计点等。并提供技术调试与配置方面的专业培训,需提供1场培训,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对接调通、平台技术联调、链接配置与测试、故障排查与处理方法等。 |
5 | 投放运营支撑服务 | 结合推广的产品特性,总结类似产品的投放文案、图片、落地页组织等运营经验,协助给出投放文案、短视频、图文内容,落地页等宣传内容的优化建议。并结合投放转化的数据不断优化物料,以提高点击率和转化率。 |
6 | 热云埋点支撑服务 | 对于投放的落地页面,给出热云埋点的支撑服务,并结合热云的曝光数据,用户浏览的轨迹,浏览停留时间等数据,给出后续的埋点支撑服务。 |
7 | 投放后的数据复盘辅导 | 为爱音乐互联网业务团队数据挖掘人员提供带练和复盘服务,需提供1场培训,以提高爱音乐互联网数据挖掘人员实战能力,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投放数据监控、分析和挖掘的能力、用户数据建模能力等。 |
8 | 投放后的自营投放门户支撑服务 | 自营投放门户数据分析体系的支撑服务,将投放数据与后续用户发展留存、退订数据关联,提供自营投放门户的架构支撑服务。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518,00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若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价款(不含增值税)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单价最高限价见《投标报价表》。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5.2 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0年11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视频彩铃、权益类等互联网产品运营支撑项目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40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
(1)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标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1.6 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8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5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5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团队成员要求7人及以上,须具备3年及以上的同类项目经验。其中包括2大主流投放平台优化师2人、产品运营经理1人、数据分析1人、设计师1人,开发工程师1人,投放平台运营支撑1名。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5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请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成员人员列表、身份证、社保证明等材料。
1.7 信誉要求:投标人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0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0日起)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17)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的,或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投标人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5日0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2路18号电信广场
邮 编:510610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20-87188773
电子邮件:liangzq.ua@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510000
项目负责人:黄斯恩、梁增泉
联 系 人:林韬
电 话: 18002272728
电子邮件: lintao@chinaccs.cn
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31290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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