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2 16: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裕采D2021F1175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门诊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列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1楼A座1105室
成交金额:2388600.00元(贰佰叁拾捌万捌仟陆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门诊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服务范围:裕安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门诊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服务要求:确保与省平台预防接种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合格质量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惠晓云 戴皓 石允家
六、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平桥路与齐云路交叉路口往南约50米(六安市裕安区妇幼保健院北侧),联系电话:18956469312。,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64-330613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平桥路与齐云路交叉路口往南约50米(六安市裕安区妇幼保健院北侧)
联系方式:18956469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恒生阳光城A座68栋1905室
联系方式:15856409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闻工
电话:1585640992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二轮报价表
4、采购需求
5、响应情况表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