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贝乐2024年7月劳保物资采购-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CG2024070700077
采 购 商: 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时间: 2024-07-15 16:30
项目状态: 进行中
项目签章使用规则: 盘外供应商报价必须使用项目签章
立即参与
采购品信息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
1 | 劳保鞋 | 41(4) 42(1) | 双 |
2 | 防冲击聚碳酸酯面屏(透明) | 型号:82701WP96 | 付 |
3 | 铝制面屏支架 | 型号:82520H24M | 付 |
4 | 防尘过滤棉 | 3701CN | 片 |
5 | 橡胶手套 | 加长、加大 | 双 |
6 | 防甲醇口罩 | 型号:X-plore 1320 V FFP2 NR D | 个 |
7 | 云南白药粉 | 4克装 | 盒 |
项目说明: | 1.该批物资应逐项报出单价、品牌、货期等内容(报价含税)。 2.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包装要求及费用承担:快递、适合产品运输及长期保存的包装物均由乙方承担费用;交货地点:重庆市长寿区轻化路6号(原川染厂内)。 3.交货时间:我方要求交货时间2024年7月20日前到货(如不能按时交货,请说明交货期)。供货方承诺的交货时间,将作为延期交货罚款的依据(以“隆道云”发布短信通知时间起计算交货期)。 4.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单笔合同金额超5万使用银行承兑支付)。 5.付款条件: 5.1、(合同金额小于1万元)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部货款。 5.2、(耗材合同金额大于1万元)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部货款。 5.3、(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万元)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部货款的90%;质保期满后支付全部货款的10%。 6.质保期为:货物质量保证期为到货验收合格12个月(低耗品除外)。 7.质量保证:供货单位交付的货物应为约定品牌制造商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性能成熟的产品。对所供产品数量、质量承担完全责任,在质保期内负责免费售后维护。如因质量问题,供货单位不但负责包换外,还应向买方赔偿问题产品价款金额十倍违约金。(注:该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 8.资料交付:厂家的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如果合同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单等进口产品证明文件)。 9.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10.我司会根据品牌、单价、货期、供应商信誉等进行评比,不保证全部供货,不保证低价中选。 11.如商务条款有偏离,请在报价时提出。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联系人: | 谭** |
固定电话: | 02****** |
电子邮箱: | 76****** |
采 购 商: | 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变更时间: | 2024-07-12 16:4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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