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雅礼中学2022年校园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208300063
预算金额184.15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市雅礼中学
招标联系人张钠钠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聂浩0731-8979075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雅礼中学2022年校园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市雅礼中学2022年校园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CG-202208300063
项目名称:2022年校园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1893677.42元
最高限价:1893677.42元
合同履行期限: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
采购需求: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8,绿色建材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2-09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2502房)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2502房)领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12-13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2502房)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12-13 14:30
2、开启地点: 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2502房)
六、公告期限:
自2022-12-02起至2022-12-07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项目概况 2022年校园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2502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2-13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CSCG-202208300063
项目名称:2022年校园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1893677.42元
最高限价:1893677.42元
合同履行期限: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装修工程 | 2022年校园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 详见附件 | 1 | 项 | 1893677.42 | 1893677.42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本项目财评控制价为:1841592.33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提供证书复印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2-09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2502房)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2502房)领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12-13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2502房)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12-13 14:30
2、开启地点: 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2502房)
六、公告期限:
自2022-12-02起至2022-12-07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雅礼中学 |
联系人:张钠钠 |
电 话:0731-85535724 |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42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聂浩 |
电 话:0731-89790752 |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2502房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长沙市雅礼中学2022年校园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长沙市雅礼中学2022年校园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2022 年12 月2 日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编号:HNJX-20221201政府采购编号:CSCG-202208300063采购人:长沙市雅礼中学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校园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须知正文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目录2022年12月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三、响应文件二、磋商文件一、说明
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长沙市雅礼中学(采购人)的委托,对2022年校园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七、其他规定
二、采购项目预算:1841592.33元4、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3、政府采购编号:CSCG-2022083000632、委托代理编号:HNJX-202212011、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校园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项目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3、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提供证书复印件。(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部分)。(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12月2日起至2022年12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2502房)领取磋商文件。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2502房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电话:0731-85535724联系人:张钠钠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428号采购人:长沙市雅礼中学
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电话:0731-89790752联系人:聂浩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2022年校园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项目 |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采购人:长沙市雅礼中学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428号联系人:张钠钠 电 话:0731-85535724 |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2502房联 系 人:聂浩电话:0731-89790752 |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发布公告 |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部分)。(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提供证书复印件。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 接受 | |
第二章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 |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2年12月2日至 2022 年12月9日 | |
第二章第11.2款 | 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 下午14:30 时(北京时间) |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 | 1841592.33元 | |
第二章第19.1款 | 磋商保证金 | 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万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日(日历日) |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文件一份) |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2.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委托代理编号: . 供应商名称: 在 2022 年 月 日(星期 ) 时 00 分之前不得启封 | |
第二章第24.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湖南景熙招投标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2502房) |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第二章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
第二章第31.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
第二章第31.5款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二章第37.1款 | 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为19300.00元。 (包含专家评审费1300.00元) |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根据《关于修改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明确事项的通知(三)》长采管[2016]12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附页4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价格 | 2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 | |
技术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6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方法、(2)施工组织设计、(3)施工工艺流程、(4)施工设备配置,方案内容详细且全面、针对性强、措施科学合理规范、可行性高的计16分,缺漏项的每处扣4分,表述不清或不符合项目技术要求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技术 |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8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进度计划、(2)工期保证措施等),方案内容详细且全面,对时间进度安排科学、紧凑、保障措施合理可行、项目进度可控性高的计8分,缺漏项的每处扣4分,表述不清或不符合项目技术要求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技术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12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管理措施、(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3)安全施工制度、(4)现场安全应急处置办法等),方案内容详细且全面、逻辑清晰、措施合理可行、与项目完全契合的计12分,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表述不清或不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 |
技术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9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环境保护体系建设、(2)环境保护措施、(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等),方案内容详细且全面、逻辑清晰、措施合理可行、与项目完全契合的计9分,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表述不清或不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 |
技术 | 资源配备计划 | 8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资源配备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机械、设备配置、(2)人员配备,方案完善、措施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计8分,缺漏项的每处扣4分,表述不清或不符合项目技术要求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商务 | 综合实力 | 6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要求在有效期内,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 | 综合实力 | 2 | 投标人为市级或以上AAA信用企业计2分,AA信用企业计1分。提供最近年度市级或以上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文件复印件、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 | 综合实力 | 2 |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计2分,提供注册证书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 | 类似业绩 | 12 | 供应商自2019年来,具有提质改造或维修改造工程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3分,计满12分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 | 无不良行为记录 | 5 | 考察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2020年以来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反映其单位及拟任项目负责人2020年以来的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计5分,发生一次不良行为记录该项不计分。提交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即可。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或成交资格。 |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
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和《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0.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磋商响应声明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6)提供享受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施工组织设计(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保证金
16.报价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最后报价(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样品提供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磋商保证金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电子文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有效期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1响应文件正、副本应一起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响应文件审查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磋商程序
(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8.无效响应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实质性响应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
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30.磋商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澄清(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
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响应文件评审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确定成交供应商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32.提出成交供应商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磋商终止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保密及串通行为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8.询问及质疑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成交通知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40.签订合同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1.1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发包人):长沙市雅礼中学(甲方)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工程概况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供应商(承包人):(乙方)
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4、合同工期工程承包范围: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程名称:。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元)。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的最终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计结论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6、合同价款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和本工程设计标准与要求的要求,验收合格。5、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付款方式:办理竣工验收可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70%的工程款,工程结算评审后可支付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预留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壹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付款人:长沙市雅礼中学。7、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本合同专用条款(3)磋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2)成交通知书(1)本合同协议书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9、组成合同的文件
10、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8)工程报价单。(7)图纸(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合同份数13、合同生效(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校园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
四、项目实施要求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1.工期要求: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三、工期及质量要求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长沙市雅礼中学2022年校园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其主要内容包括食堂餐厅一层预进间处新增玻璃隔断、日光灯、洗手台盆;食堂餐厅二层卫生间前室改造;食堂餐厅三层保洁、荤蔬菜加工区改造;教师餐厅改造、新增空调、新增新风系统;食堂一层卫生间改造;食堂三层卫生间改办公室;仓客中心卫生间改造;校园内新建垃圾站;垃圾站阳光房;临时垃圾堆放雨棚等。详见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工程概况:
2.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2.施工要求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1.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4.3质量保修: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4.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4.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4.质量保证3.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3.验收要求
2.1付款人:长沙市雅礼中学。2.结算方法1.2实施地点:长沙市雅礼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1.1实施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1.实施时间及地点五、项目特别说明
3.工程竣工结算2.4.2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审核。2.4.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采购人审定。2.4工程变更2.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可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70%的工程款,工程结算评审后可支付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预留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壹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长沙市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争议的解决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保修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4.工程保修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款最终须待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结算机构进行结算审计,未办理完结算审计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注:本项目以上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在磋商过程中均可能产生实质性变动。
四、施工组织设计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4: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7: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6:施工组织设计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响应声明九、最后报价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9-2:报价书附件9-1:报价一览表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六、我方在此声明: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4: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
附件3: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1质量保修范围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供应商(承包人):(乙方)采购人(发包人):(甲方)工程质量保修书
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质量保修期(3)(2)(1)
(6)其他项目年。(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4质量保修费用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质量保修责任
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其他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赋予的约定一致。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4: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机构代码:年月日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供应商单位盖章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经济性质: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 |||||||||
税务发证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备注: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5-1:
施工组织设计附件6:四、施工组织设计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5-2: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7:供应商应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时间,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提交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总布置图及其它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文件应包括的内容(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可自行增加):格式自拟,根据评分进行编制。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供应商名称: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8: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说明: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附件9:报价一览表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工程总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等级 | |||
保修承诺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9提供。说明:九、最后报价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按相关文件报价。(二)分项报价文件
2、最后报价格式应按本章“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格式和内容提供,包括“(一)报价一览表”、“(二)报价文件”,并同时提供纸质文件二份。密封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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