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明街与津雄高速下穿路段道路维修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31.5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kl2023n29
预算金额31.55万元
招标公司容城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洪松0312-56016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琨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严亚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7
公告正文
光明街与津雄高速下穿路段道路维修工程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BKL2023N29)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光明街与津雄高速下穿路段道路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1.551243 万元,招标人为容城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光明街与津雄高速下穿路段道路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光明街与津雄高速下穿路段道路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落实政府
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的项目;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信
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3日09时30分到2023年07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信
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原件的扫描件发至 hbklgc333@163.com,并备注项目名称、公
司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比选文件邮箱(比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此邮箱),并电话
联系代理公司核实,开标当天携带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一套加盖单位
公章送至开标现场作为备案材料使用。2、比选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容城县交通运输局3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7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容城县交通运输局3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容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容城县南环路63号
联系人:洪松
电 话:0312-56016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琨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景悦街2号天河商业广场A座907 j
联系人: 梁严亚
电 话:0311-6909631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梁严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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