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来宾市群众艺术馆关于全民艺术普及数字资源库建设服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莹0772-42887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我单位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全民艺术普及数字资源库建设进行公开询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全民艺术普及数字资源库建设服务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为陆万元整(¥6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及采购需求
全民艺术普及数字资源库建设是来宾市2023年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内容,依托来宾地方特色和优秀传统文化,整合、制作一批具有可学可赏的文化视听和艺术普及资源,建设成果总时长不少于三小时。
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策划、拍摄、后期等数字加工服务,并提供必要的保障。详细内容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广西区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询价服务,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须盖公章)。
(六)其他材料。
(七)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叁份。于2023年9月23日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346-2号来宾市群众艺术馆9楼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莹,联系电话:0772-4288709,18260847719。
附件:采购需求
                                   
                                              来宾市群众艺术馆
                                                2023年9月18日
文件下载:
附件1.采购清单.doc
关联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