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高铁站南侧排水防涝系统建设项目(一期)-景观路、文汇路、钻石路、虹桥南路(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经审字【2023】280 号、张经审字【2024】5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众联国控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众联国控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高铁站南侧排水防涝系统建设项目(一期)-景观路、文汇路、钻石路、虹桥南路(施工) 2、 工程地点: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3、 建设规模:景观路(普宁路-普民路)雨水主管线长1556米;文汇路(普宁路-普惠路)雨水主管线长240米;钻石路(普宁路-普惠路)雨水主管线长480米;虹桥南路(站前西大街-普惠路)雨水主管线长986米。包括道路恢复、雨水管网铺设、检查井砌筑等工程。 4、 计划工期: 2024年6月-2024年11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5、 标段划分:1 个。
2.2 招标范围: 高铁站南侧排水防涝系统建设项目(一期)-景观路、文汇路、钻石路、虹桥南路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名单,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黑名单(注:如投标人仍在处 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有关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 号 ”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 2021 年 7 月 1 日 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 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分开制作,其中技术部分(施工组 织设计)采用暗标制作。商务部分采用明标评审方式;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 合同签订线上方式,提前办理单位电子印章、法人(授权代表)个人电子印章。 异议投诉渠道: 异议接收: 张家口众联国控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西侧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13-2050055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联系人:白永莉 联系电话:0311-66792269、13331305805 投诉处理及监督单位: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313-5900075。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07 09:00:00 至 2024-06-14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2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