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7月31日拟对浙江文壹先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800万对车规级动力软包极耳制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传真:0573-88079233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年产7800万对车规级动力软包极耳制造项目 | 浙江文壹先端新材料有限公司 | 桐乡市乌镇镇龙翔大道1888号2幢 | 杭州祥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7800万对车规级动力软包极耳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入网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标准,最终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热压工序产生的热压废气进入洁净车间空调循环系统参与内循环,通过空调循环排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净化效率50%)在项目所在地大楼楼顶设4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极少量有机废气无组织形式在厂区内扩散,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手套和抹布、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同时报当地环保管理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交易;一般废包装、废边角料、废耗材、不合格品、废滤芯分类存放在一般固废仓库内,最终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传真:0573-88079233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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