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信阳师范大学网络学习空间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信阳师范大学网络学习空间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招标编号:SH-ZB-202325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师范大学网络学习空间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信阳师范大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信阳师范大学网络学习空间平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信阳师范大学网络学习空间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 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1月30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25楼2516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25楼2516会议室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大学网络学习空间平台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H-ZB-2023256
三、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具备正版版权资源且与校内网络教学平台、移动教学端、教学 管理数据汇总系统分析无缝对接的网络教学综合服务平台;
4.2.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 求;
4.3.服务期限:一年;
4.4.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
4.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4.7.是否接收联合体:否。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5.1.名称: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C座710室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6.2.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
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 的
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3.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则需提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 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 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3.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及记录方式: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将 查询网页打印或截图或拍照存档备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 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查询信息证明材 料附入响应文件中但不作为评审依据】。
七、单一来源文件获取
7.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报名地点: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25楼2515室;
7.3.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限内将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 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 描件发送至邮箱 466822948@qq.com,审核后领取采购文件。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8.2.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25楼2516会议室;
8.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准时参加开标活动,逾期或者没有准
时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 标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阳师范大学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237号
联系人:毛老师
电 话:0376-6390958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25楼2515 联系人:蔡 梦
电 话:15037688666
监督单位: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监督电话:0371-6580841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师范大学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237号
联 系 人:毛老师
电 话:0376-63909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25楼2515 联 系 人: 蔡 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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