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韶山灌区宁乡市花明楼管理所宁乡市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韶山灌区宁乡片区计量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45.0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303030035
预算金额145.04万元
招标联系人鲁志国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86731995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1
公告正文
韶山灌区宁乡市花明楼管理所宁乡市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韶山灌区宁乡片区计量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乡市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韶山灌区宁乡片区计量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3-3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G-202303030035
  项目名称:宁乡市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韶山灌区宁乡片区计量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1450496.64元。
       最高限价:1450496.64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通知交货之日起合计60天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宁乡市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韶山灌区宁乡片区计量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 宁乡市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韶山灌区宁乡片区计量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位于宁乡市大屯营镇、道林镇、花明楼镇,主要建设内容:完善部分视频监控以及在用水户协会的分界点和支渠以下的部分斗渠位置新增计量设施,水位流量观测站点布置25处,灌区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新建6处50m标准断面渠道。 1 1450496.64 1450496.64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中的任意连续三个月;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7、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2023-03-31 09: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3-03-31 09:00 分。
  3、开标地点: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至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领取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2023-03-09 起至 2023-03-16 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至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领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韶山灌区宁乡市花明楼管理所
联系人:鲁志国
电 话:0731-87177469
地 址:宁乡市花明楼镇西湖村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673199588
地 址: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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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招标文件-宁乡市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韶山灌区宁乡片区计量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挂网版3.9.doc 2023 年3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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