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城二中理化生数字化实验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682-0008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盖春龙0415-81256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凤城二中理化生数字化实验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682-0008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城二中理化生数字化实验室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变更(详见变更后的采购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9月19日9点30分,以本次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1日 15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供应商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远程操作解密,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备份文件按要求提供,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等要求详见公告及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3.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
(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无法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须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形式线上参加,会议号:390-769-23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凤城市第二中学
地  址: 凤凰城区
联系方式: 0415-8144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16室
联系方式: 0415-8125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盖春龙
电  话: 0415-812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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