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寿县松阳河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灵寿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刘川
招标代理机构中博源工程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宏159326899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5
公告正文
灵寿县松阳河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数据来源: 灵寿县 发布时间:2023-11-29 15:44:22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松阳河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 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以LSX-231111-0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招标人为灵寿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灵寿县松阳河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 2.1.2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质量标准:编制的相应成果需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1.4服务周期:20天 2.1.5最高限价: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依据,最高限价为上述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的60%。

2.2招标范围:灵寿县松阳河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中标单位需编制初步设计、弃砂综合利用方案、施工图等工程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勘察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工程相关专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30 09:00:00至2023-12-06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5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博源工程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灵寿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528号金嘉园商业2号入口三层东区
邮编:

0505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刘川

联系人: 张宏
电话:

0311-82521413

电话: 1593268991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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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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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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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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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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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如下:
(灵寿县松阳河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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