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控制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ec-ccryc-2023-06crec-ccryc-2023-0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会影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江坡151945968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详细内容查看下方图片:




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控制系统设备采购控制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招标编号:CREC-CCRYC-2023-06CREC-CCRYC-2023-06))1. 招标条件根据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拟由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建设规划永春2号锅炉房热源、热网的请示》及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批复(2021300162号),本项目永春2号热源规划供热范围北至兴民路,南至丙十二路,西至前进大街,东至人民大街,热源规划供热能力490MW。根据2021年7月2日市发改部门关于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永春2号热源采用燃气锅炉供热,建设后与新诚锅炉房、高新锅炉房联网供热,批复的热源总供热能力为616MW,热源厂较规划供热能力尚有126MW供热余量,基于开发时序,区域目前只建设该热源,其供热余量可补充其他区域供热缺口,总供热能力可供1400万平方米。招标项目资金为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目前,长春创新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控制系统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组织长春创新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控制系统设备采购工作,现在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20〕374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9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号);《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13.1建设地点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3.23.2规模规模建设规模见本章3.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3.33.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03月;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6月(发包人有权调整和控制的机动工期)。3.43.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3.4.1项目概况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含23条道路、永春污水处理厂及永春2号热源供热项目。23条道路为1条快速路、3条主干路、7条次干路、12条支路,道路总长度49.2公里,含2条隧道、14座跨河桥。永春2号热源厂规划用地面积7.46万平方米,包含锅炉房、办公楼、变电所、水泵房、门卫房及厂区6个子单位工程;涉及采暖、电气、给排水、建筑、通风5个专业内容;总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批复热源总供热能力为616MW,共计安装2台29MW + 3台70MW + 3台116MW天然气热水锅炉以及与之配套相关设备,随道路建设新建热力网(一次网)21073×2米。本项目供热区域为永春新城(丙一路以南,兴业路以北,前进大街以东,人民大街以西)以及甲三路负荷区域(乙七路以南,甲二路以北,甲三路以东,亚泰大街以西),供热总面积约为1400万平方米。其中,永春新城供热面积约1100万平方米,甲三路附近供热面积约300万平方米。3.4.2招标范围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控制系统设备及其附属材料的制造、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安装地点)、保管、安装、调试工作及伴随服务,直至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使用方技术培训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规范书》)。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招标需求清单及数量,如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资格条件4.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标的物的集成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汇按开标时同期汇率折算),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集成商。(2)能够供应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设备集成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投标人及投标人的合作意向单位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软件系统是投标人自己制造/开发的,则应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投标人提供的软件系统不是自己制造/开发的,须提供软件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3)投标人须提供电磁流量计、压力变送器的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国家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4.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内至少有一条供热行业控制系统集成的业绩,且运营状况良好。(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单合同额不小于500万人民币,原件备查)。4.1.4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标的物交付期要求;须提供2023年8月20日前交付承诺书。4.1.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近期(2019年--至今,新成立公司不满足年限要求的,提供成立当年-至今)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含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4.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不接受被吉林省相关供热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中国裁判文书发布日期2020年5月1日-投标截止时)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络截图);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企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提供网络截图)。4.1.7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标的物同一包件同时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5)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2 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4.3 包件投报方式本次标的物共分1个包件。4.4 投标人须知责任4.4.1本次招标标的物为长春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控制系统设备采购及其伴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标的物情况提供一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废标。当合同最终签订,无论标的物是否为同一家供货,均视中标人为唯一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应保证标的物的所有产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相关技术要求,保证标的物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确保系统设备安全可靠运行。4.4.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本项目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因法律规定或裁判文书判令招标人承担责任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追偿。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2日至 2023年6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允许多包件合并汇款)足额汇入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采购交易”处,点击“我的参与”在对应项目点击“待交费用”在“费用交纳”处,点击“电子支付”勾选好需要交费的包件(允许多包件合并勾选生成交费单,并按交费单实际显示金额向相应交费账号付款,否则系统无法匹配成功)后点击“下一步”及“提交”在“费用交纳”处,点击“我的交费单”点击“交费账号”,查看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潜在投标人汇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费”(例:CREC-CCRYC-2023-06包件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本次招标为投标人开具的标书费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5.3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1)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lbzhaobiao@foxmail.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5.4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5.5 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响应、汇入标书费、发送投标申请邮件、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5.6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2,售后不退且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特别提醒:请按实际金额汇款,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后果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的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规格型号物资进行投标报价,本次物资招标一个包件,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6.2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编辑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附件3,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6.3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6.4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需采用PDF和WORD两种格式同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命名格式须为“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例如:投标人名称+CREC-CCRYC-2023-06+包件号投标文件)。7. 开标7.1 时间:2023年6月26日9时00分。7.2 地点: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投标人不用到现场投标,具体操作见附件投标人不用到现场投标,具体操作见附件33)。7.3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9. 联系方式9.1招标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3号北京中铁大厦东配楼 联系人: 陈会影电 话: 15543455153邮 箱: ccdt6688 @163.com9.2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12层联系人:杨江坡电 话:15194596816邮 箱:lbzhaobiao@foxmail.com9.3 纪委监察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邮 箱:gdjcjw@163.com 2023年6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