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ec202310310000656365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310310000656365报名截止: 2024-01-17 16:10:00


城厢区坂头西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城厢区万达南片区改造安置房项目铝单板及线条工程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莆田城厢分公司城厢区坂头西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城厢区万达南片区改造安置房项目铝单板及线条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

①工程名称:城厢区坂头西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城厢区万达南片区改造安置房项目。

②工程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③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内容:城厢区坂头西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城厢区万达南片区改造安置房项目铝单板及线条工程。

规模:项目城厢区坂头西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城厢区万达南片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63.55万平方米。其中城厢区坂头西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6.83万㎡;教育配套设施,共建设小学及幼儿园各一座,总建筑面积约3.50万㎡;市政道路5条(坂头路、溪坂路、喜泰路、全秀路、胜利路);城厢区万达南片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0.7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0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61万平方米。

以上工程概况均为暂定,招标人保留调整的权利,投标人无异议。最终数据以正式施工图为准。

⑤计划工期:标段一总日历天数为:暂定386天】。

3.标段划分:【“本工程1个标段,①坂头西地块一+坂头西地块二+坂头西地块三+小学+幼儿园+万达南地块一+万达南地块二+万达南地块三+万达南地块四。”】。

4.招标内容:【

分包范围:

城厢区坂头西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城厢区万达南片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项目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承包范围内所有与铝单板及线条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且需符合国家、当地政府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业主及招标人相关需求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有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工程联系单、会议记要、记录等规定内容进行的铝单板及线条工程。

工程范围不明确的,以招标人提供的承包范围内的图纸和相关书面通知为准。此工程范围为暂定,若投标人施工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或现场管理施工等任一项达不到建设单位或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但承包单价不予调整。

承包方式:

(1)包人工、包材料(除甲供材外一切材料)、包机械(甲供设备外所有机械设备)、包机械设备操作用工、包二级配电箱以下的临时箱线等、包现场施工用水工和用电工、包保险费用(含意外伤害险)、包检测、包措施、包工期、包赶工费用、包垫资费用、包配合、包质量、包工完场清、包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包安全生产(含所用物品、架料、维护架料)、包现场文明施工及满足当地环保要求、包配合劳务实名制、包各类行政规费、利润、税金(含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包治安、包验收、包风险、包环境保护、包方案报批、报审、包图纸(深化) 设计、包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等方式承包本合同专业分包工程。

(2)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其它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作为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3)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以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投标人相关或者需要投标人配合的各专业分包工程,投标人必须积极配合。

特别说明: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工程的阶段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并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直至解除合同,投标人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对此投标人无异议。

工作内容:

铝单板及线条工程工作内容:

1.铝单板及线条工程的深化、制作、运输、预埋、安装、防腐施工、孔洞凿除、磨边、防火封堵、安装、勾缝打胶、铁件加工安装、龙骨安装、焊接、铝单板表面氟碳喷涂,刷漆,骨架进行防腐除锈处理,预埋板后植安装等铝单板及线条工程之相关全部操作过程。以及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以及负责进场材料的送样检测及完工后的试验检测,均需达到合格标准。

2.GRC工程的铁件加工安装、龙骨安装、焊接;面层制作安装、嵌缝等全部操作过程、清理、验收等之GRC工程的全部相关工作内容。

3.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保证采购人免于承担因安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4.投标人应按本工程合同约定以及采购人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修补本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投标人应提供为完成本工程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本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5.投标人应当对本工程的材料(或设备)质量负全面责任,但属于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本工程的缺陷和质量事故的责任除外。

6.投标人应按照技术响应资料承诺为完成本工程而设置合理可行的现场组织机构,并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除非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员。

7.投标人派出从事本工程中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岗位证书。

8.投标人应按照本合同文件约定的承包范围和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适用性、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全面负责。

9.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配合采购人进行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并按照采购人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实施与整体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

10.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场地现场设施及相关工作条件,不得侵害采购人与他人合理使用相关场地、设施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1.本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前,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进行照管和维护。

12.采购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所发出的所有指示,投标人应当予以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由于采购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投标人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的,由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13.投标人应当审阅所有合同文件。发现合同文件有歧义或需要补齐、补正有关内容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

14.投标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料具供应:

(1)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按施工图纸、规范、标准合理地进行配料和施工,严禁偷工减料和浪费材料。

(2)投标人用于铝单板及线条工程的设备、材料、机具、配件等必须是合格品。

(3)所有加工机械、设备和工具及所有铝单板及线条工程制作安装辅材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和承担费用。

(4)招标人仅提供现场现有垂直运输设备供投标人使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前期无塔吊及现场预计有部分区域塔吊无法覆盖,因车库限载铝单板及线条工程材料进场需采用叉车、平板车转运等可能因素后综合报价,以上费用视为投标人已在报价中考虑,后期不再增补费用。

(5)投标人应做好工人的安全防护教育,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需按照甲方要求购买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绝缘手套、鞋、活性炭防毒口罩、雨衣、反光衣等),若拒不执行,将由招标人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从招标人首次支付投标人款项中统一扣除。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从招标人首次支付投标人款项中统一扣除。本招标文件中及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中与本条款相冲突的,以本条款为。

(6)招标人除提供现场现有垂直运输机械、一、二级配电箱外,不再提供任何施工用工器具材料,其余用于施工所需的全部器具材料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和承担费用。施工用水电招标人在各楼层设置水电接驳口,电接驳至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由投标人负责,水硬管接驳至各楼层边,其余由投标人负责。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按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的百分比向投标人收取0.8%的水电费用及卫生清理费用。

特别说明:投标人负责的三级配电箱应符合相关规定,如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代购;三级配电箱由投标人提出采购计划,招标人负责采购安装,费用从招标人首次支付给投标人的工程款中扣减。

(7)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浪费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若发生浪费材料情况,招标人对投标人处以浪费材料双倍价格的罚款,罚款从其工程款中扣除。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8)本工程不提供食宿,该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9)工人安全帽要统一,安全帽要有班组标识。

(10)投标人中标后,应遵循招标人的打卡制度要求,所有工人应统一工装(非马甲),按时按点打卡进场上下班。卡片制作和服装统一由招标人采购,费用由投标人出。

(11)如若投标人申请领用招标人提供的主材、辅材、器具等,需填写《材料/机械领用申请单》报现场负责人审批通过,领用后相关费用从当月结算及进度款中按照招标人含税采购/含税租赁单价*(1+5%仓管费)计价扣除,如若未填写《材料/机械领用申请单》报现场负责人审批通过,使用招标人材料,相关费用从当月结算及进度款中按照招标人含税采购/含税租赁单价*(1+20%管理费)计价扣除。

报价要求

投标人须按招标人给定的格式报价(报价表详见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所采取的价格形式为仅不含增值税固定綜合单价,合同单价一经确定,不得因任何因素作任何调整(下调除外);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责任。投标人应考虑施工全过程的各种涨价风险费用以及税金费用,所报价格应包含但不限于:

(1)按要求完成该项合格工程所需的人工费、辅材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含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图纸深化设计费、方案论证 费、包机械设备操作用工、二级配电箱以下的临时箱、线等、设备材料包装运输及转运、水电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多层转运、堆码、装卸车费用、保管费、施工技术、施工专利、材料试验和工程检测试验费用(不计构件增值税)、工程验收机械多次进出场、所有场内装饰材料转运费、所有材料多次搬运费、开槽堵洞费用、预留洞口费用、取孔开洞费用、收边收口费用、墙体开槽的挂钢丝网和抹灰费用、夜间施工、工程维修和保修、三性检测费、风险费、因施工质量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食宿费、与施工相关的财产、设备、人员的安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执行施工期间现行政府文件)、运输费用、途中损耗、装卸车费用、财务及管理费、保养费、与施工相关的财产、设备、人员的安全措施费、保险费、利润、各类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2)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等政策性和非政策性价格上调、各种停工、窝工费用等因素。

(3)施工过程中发生修改及维修、维护等产生的费用。

(4)噪音环保费用、夜间施工费用、赶工费、加班费用等各项费用。

(5)合同单价为不可调价格,不得因任何因素做任何调整(下调除外),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

(6)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所有税费,投标人自行缴纳。

(7)施工现场不允许投标人私自设置小卖部等各种经营行为,如有发生,按合同总价的1%给予处罚,投标人无异议。

(8)招标人按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的百分比向投标人收取1% 的水电费用。

(9)所有表面处理、氟碳/粉末喷涂、镀锌处理、防锈处理、油漆、螺栓、连接件等用材不会单独计算,有关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取。】。

5.质量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福建省优良标准工程,各验收规范不一致的,以要求最高的规定为准。

(3)确保整个项目为莆田室标准化工地;“坂头西小学确保“闽江杯”;坂头西片区地块二(1#、2#、3#及地下室)、坂头西片区地块三、万达南片区地块四确保“妈祖杯”。

(4)材料质量不符合设计、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合同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另:投标人的材料质量须满足国家或行业规范的要求,若投标人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费用。招标人如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处,将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如整改不合格罚款500元至10000元,并每天增加2000元罚款,直至整改完毕。材料质量罚款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不予返还。如投标人无能力整改完毕,招标人以本合同的1.4倍单价安排第三方协助整改,费用投标人承担。

(5)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如因投标人施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扣罚合同实际结算总造价的10%。

(6)工程进度款与工程质量挂钩,投标人在招标人申报各期进度款时,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质量不合格的,不合格工程不得计入工程量,且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当经过整改仍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延期支付当期工程款,直至工程整改合格。

(7)投标人的施工质量还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清单管理办法》(附件4)等招标人质量管理的相关文件及符合总包相关施工方案的要求,若投标人质量问题引起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费用。

(8)质量异议: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每批次均需报送招标人质量、材料及其他相关部门验收,对于表面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在交货现场提出异议;对于内在质量问题,依据国家现行有效之规定处理。若招标人认定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经与投标人协商并征得投标人书面同意后,投标人可在商定的期限内退换货。投标人对招标人所提出的质量问题有不同意见的,双方可送至双方共同选定的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6.工期要求:【

(1)标段①: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1月29日,竣工日期:2025年2月19日,总日历天数为:暂定386天。

(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工期。

(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日期开始进场施工,应在招标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时间内按协议质量完成指定的工作内容,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工程的阶段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并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的权利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投标人无异议。

(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招标人、监理、建设单位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招标人确认后执行。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投标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如在招标人限定时间内仍达不到计划要求,视为投标人无按期完工能力,招标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投标人在接通知后5日内无条件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5)因施工图纸错误而投标人未及时发现并反馈给招标人,导致后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具体以招标人安排为准,接到指令后12h内进场,维护维修类接到通知后2h内进场施工。

(7)投标人须保证充足的劳动力,必要时须通宵作业。若投标人不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人按节点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0.00元,若后期进度赶上,总工期不拖延,则该罚款退还。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如台风、暴雨、停电等。

(8)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工程的阶段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投标人承担。

特别说明:本合同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经招标人及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影响。】。

7.安全文明要求:【

(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频率不大万分之六,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争创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2)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3)投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因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5)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参加招标人工地的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招待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6)招标人随时检查投标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执行情况,执行招标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招标人有权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对投标人进行经济处罚;

(7)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如在本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招标人报告,重大事故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对于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产生的费用在人民币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的,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超过10000元部分,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处理并且仅在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其余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误工赔偿等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处理不及时或不妥当,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8)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招标人的有关管理制度和CI标化工地标准,确保现场管理达标,创造标化工地。

(9)按招标人的统一规划搭设临时设施,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及布置加工场地,材料须堆放整齐,对于长短不一材料须一端对齐,否则,按每堆每天处2000元罚款。

(10)工程施工期间在投标人施工范围内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人力不足等其他事件,招标人代表认为采取措施补救或修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投标人应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如投标人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安排其他人员以二倍的价格从事这项工作,全部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人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须符合安全验收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更换和没收,投标人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双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该附件亦属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违规处罚标准

序号

违规事项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1

未戴安全帽

警告

处罚20元

处罚50元

2

喝酒后上班

处罚50元

处罚100元

清退出场

3

违章施工用电

警告

处罚200元

处罚500元

4

违章操作机械

警告

处罚200元

处罚1000元

5

违章私自开小灶

警告

处罚500元

清退出场

6

偷盗工地财物

移交公安机关并清退出场



7

打架斗殴伤人

移交公安机关并清退出场



8

无理取闹及煽动闹事

处罚1000元



(13)要求投标人作业人员进场后提交作业人员实名制名单,并办理出入卡,由招标人统一购买安全帽,统一编号,3天内办理完成。

(14)各专业重大施工组织方案(高支模、新型模板支撑方案等)必须报发包人审批;凡是须作为结算依据的方案,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提出并报价,并经发包人审批,否则不予认可】。

8.付款条件:【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指定格式和程序,在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呈交《工程量完成申报表》,提出付款申请。《工程量完成申报表》须附投标人上月5日至当月4日期间已完成的工程量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按时呈交。若投标人逾期呈交,或呈交格式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或其提交的报告未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对投标人呈交的请款申请资料进行确认,并视为投标人放弃当期支付请求,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且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因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承担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1)招标人审核完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后,按照审核确认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月进度款。

(2)①若分包基准版施工图纸确认后 3 个月内完成“预算转包干”对数并签订补充协议,过程进度款按招标人审查确认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

②在 3-6 个月内完成“预算转包干”对并签订补充协议,过程进度款按招标人审查明认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里的 75%支付;

③超过6 个月未完成预算转包工作的,不调整过程付款比例。

(3)待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甲方认可并验收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

(4)甲乙双方结算办理完毕且工程资料交清后6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7%。

(5)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贰年,投标人承包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招标人收到业主保修款后无息支付剩余款项。

2、投标人需在各阶段付款前按当次付款申请已完成产值的100%提供足额增值税发票。

3、招标人每次向投标人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

①招标人向投标人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

②投标人向招标人所借费用;

③招标人向投标人开具的扣款、违约金供应链金额;

④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⑤招标人向投标人收取的水电费;

⑥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的扣款,

⑦由于投标人导致的政府及业主罚款,相应费用从投标人进度款扣除。

4、招标人视资金情况以票据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投标人工程款,投标人对此无异议。选择票据支付方式付款,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领款前必须先提供项目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当月结算全额正式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可拒绝付款。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正常完税,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5、双方约定: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付款以本项目建设单位对招标人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建设单位拖欠招标人工程款而导致招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并放弃向招标人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收到招标人工程款,投标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因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承担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6、所有新发起的劳务及专业分包招标流程,原则上过程付款比例在“预算转包干”工作完成并签订补充协议之前不得高于70%

7、在“预算转包干”之后按以下要求执行:

(1)分包基准版施工图纸确认后 3 个月内完成“预算转包干”对数并签订补充协议,过程付款比例可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 10%左右;

(2)在 3-6 个月内完成,过程付款比例可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5%左右;

(3)6 个月后完成或没有完成预算转包干工作的,不调整过程付款比例。

针对急难险重的项目,若需提高分包过程付款比例,一事一议,报总部招采管理部审批。

针对以上分包合同管控要点,计入分公司招采考核范围,请各单位在分包招标过程中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约定,从源头策划,促进项目降本增效和现金流良性发展】。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家】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认证并进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装饰装修二级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年 月 日时,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已在“云筑网”完成分供方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招标公告后报名。

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进行注册,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 / 】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4小时前缴纳。

四、发放招标文件

1.招标人通过“云筑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发放时间:【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

3.联系人:【游建城】,联系方式:【15396227668】,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18号宇洋中央金座32层05单元 】。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莆田城厢分公司

日 期: 2024年 1月 14 日


点击查看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