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决定对“53HOW”商业综合体二期土地公开征集投资运营方综合评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随机摇号方式选定一家综合评议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53HOW”商业综合体二期土地公开征集投资运营方综合评议服务。
2、服务内容:负责“53HOW”商业综合体二期土地公开征集投资运营方综合评议服务等一切事宜(该地块位于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46号,面积约为220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计划用于建设、运营商业综合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综合评议方案、编制相关文件、招商、报送资料、公开挂牌、组织评议、归档等。
3、服务期限: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二、投标企业资格条件及随机抽取时递交的材料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江西人社”APP的完整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另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下载并注册好“江西人社”APP,以便开标会现场查验,外省投标人下载各自省份的人社类官方APP,无法现场查询的无效),如拟派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必须为原退休单位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3、投标人应具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会员证》。
4、业绩材料:提供开标当月前36个月内的综合评议代理业绩材料;本业绩由投标单位提供1种以上(含1种)能证明综合评议代理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委托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5、投标报价(提供报价承诺函,详见附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缴费专用收据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随机抽取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
2、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三、投标报价(提供报价承诺函,详见附件)
本项目服务费参照《江西拍卖管理实施办法》,由买受人支付。
四、开标时间
招标人定于2024年2月22日10时0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信投集团(名仕康城对面、区人民法院北侧)12楼招标室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参加申请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材料出席本次招标会。本次招标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五、随机抽取流程
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签到报名。
2、开标会开始,招标人主持召开开标会,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3、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编号,投标人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序号。当投标人超过30家时,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30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30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围30个备选投标人的退场。招标人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个投标人,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当投标人在30家以内时,招标人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个投标人(如备选投标人不足15个的,则全部入选),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
4、查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响应招标公告要求的为有效投标人,未响应的,其投标无效。出现无效投标人的,招标人在候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并补足15个。
5、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招标。
6、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7、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人。
8、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若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中标后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招 标 人:上饶市城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93-8072357
2024年2月19日
附件
报价承诺函
上饶市城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按招标公告要求,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提供“53HOW”商业综合体二期土地公开征集投资运营方综合评议服务。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费 |
“53HOW”商业综合体二期土地公开征集投资运营方综合评议服务 |
负责“53HOW”商业综合体二期土地公开征集投资运营方综合评议服务等一切事宜(该地块位于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46号,面积约为220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计划用于建设、运营商业综合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综合评议方案、编制相关文件、招商、报送资料、公开挂牌、组织评议、归档等。 |
本项目服务费参照《江西拍卖管理实施办法》,由买受人支付。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