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店乡胡庄安置房工程二期一标段强电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六安市金达新能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中店乡胡庄安置房工程二期一标段强电项目(项目编号:LACX20220703)
3、项目类型:工程类
4、拟采购的工程说明:本项目位于六安市金安区中店镇,工程主要内容为:干式变压器、户外环网柜、高低压配电柜、低压分支箱等配电设备安装,配电房至分支箱电线电缆,配电房中电缆沟及附属设备等。
5、拟采购的工程预算金额:398.407332 万元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金安区人民政府《金安区第五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七期,金安区安置房投资项目施工主要由六安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完成,保证了工程质量、进度,社会评价良好,基于项目的延续性,故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六安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 称: 六安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路71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 7 月 28 日至2022年 8 月 4 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同时抄送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西楼)。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四、 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方式,开标时供应商需至开标现场进行签到,递交响应文件。
(二)疫情防控特别说明:根据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第13号)和《关于严格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六指办〔2021〕122号)要求,凡进入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各交易主体人员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做好测温工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14天内省外返(来)六安人员还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按规定执行,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各交易主体人员若存在“发热、咳嗽、气促”等相关症状,近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的,不得参加开评标现场活动,应委托其他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参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六安市金达新能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主任
联系地址: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管委会六楼
联系电话:0564-5155327
2.监督部门: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
联系人:韩股长
联系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 1#商业楼西楼
联系电话:0564-3368135
3.采购代理机构:六安才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地址:六安市解放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天盈大厦A座6楼
联系电话:0564-3227259
六、附件
1、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项目采购需求
六安市金达新能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六安才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7月 28日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ar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ar 附件: 图纸.part2.rar图纸.part2.rar 附件: 图纸.part3.rar图纸.part3.rar 附件: 工程量清单.rar工程量清单.rar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店乡胡庄安置房工程二期一标段强电项目(上传版).docx(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店乡胡庄安置房工程二期一标段强电项目(上传版).docx 附件: 控制价.rar控制价.rar 附件: 图纸.part1.rar图纸.part1.rar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中店乡胡庄安置房工程二期一标段强电项目项目编号:LACX20220703项目预算:398.407332 万元 |
2 |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金达新能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管委会六楼 联系人:汪主任 联系方式:0564-5155327 |
3 | 代理机构名称:六安才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六安市解放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天盈大厦A座6楼联系人: 许工 联系方式:0564-3227259 |
4 | 监督部门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联系方式: 0564-3368135 |
5 | 项目类别:工程类 |
6 | 工期:60日历天 |
7 | 付款方式:主材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40%;施工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决算价款的97%;下余决算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
8 |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按合同总价的 2 %提交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5%)。中标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以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担保履约的,应将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交至采购人保管。中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期限到期但中标项目尚未验收的,中标人应当进行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而没有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暂停支付中标人同等金额的项目合同价款。中标人采用非现金方式,以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担保履约的,应将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交至采购人保管。中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的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银行履约保函担保期限到期但中标项目尚未验收的,中标人应当进行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而没有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暂停支付中标人同等金额的项目工程款。提交时限: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提交完毕次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汇入账户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入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行汇入银行账号:934006010016126694汇入账户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入银行名称:徽商银行六安皋城路支行汇入银行账号:1763301021000025338并注明“中店乡胡庄安置房工程二期一标段强电项目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项目实施完毕,经验收合格,中标单位(供应商)提供由招标人(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验收合格证明)。 并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履约信息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提供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证明)、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电子回单、招标人(采购人)出具的无违约违法违规证明等材料 ,经招标人(采购人)同意后,退还履约保证金。采用非现金方式,以履约保函、保险保证方式办理履约保证金的,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办理退付手续。 |
9 | 响应有效期:公示结束60日内。 |
10 |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数: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光盘或U盘),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三副(现场递交)。 |
1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本项目协商时间 |
12 | 协商时间及地点:1、协商时间: 2022 年 8 月 5 日 上 午 9:30整;2、协商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安分中心开标 10 室。 |
13 |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专家评审费及专家论证费由成交人支付,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础,招标代理服务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和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计取,专家评审费和专家论证费按实支付,以上费用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项目名称 | 某项目 |
项目编号 | 某编号 |
响应供应商全称 | |
响应范围 | 第 包(不分包项目填写“全部”) |
响应报价(人民币) | 大写: |
响应报价(人民币) | 小写: (元/%) |
备注 |
序号 | 单一来源文件中要求 | 供应商的响应内容 | 偏离及影响(正偏离/负偏离) |
1 | |||
2 | |||
3 | |||
… |
协商对象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人协商代表 | |
供应商协商代表 | |
协商内容 | 双方就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发包范围、实施内容及实施要点等进行协商。双方就以上内容协商并达成一致,并由供应商协商代表在协商现场作出以下声明:1、我单位已充分了解了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发包范围、实施内容及实施要点,我方愿在第一次报价(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基础上再次让利,让利后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已递交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中所报相关单价根据本次报价同比例下浮。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并将无条件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全部强电施工工作。2、其他部分与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供应商协商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 |
协商结果 | 经协商,确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 |
协商小组签名 | |
监督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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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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