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
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供应商遴选邀请函
为进一步满足临床需求,我院将进行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的遴选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选遴选。
一、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采购
二、项目内容:中药配方颗粒药品配送,含货物采购、配送、售后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四、交货地点: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按我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货上门,并通过验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选供应商依法取得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工商营a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格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二)参选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且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三)参选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同时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四)参选供应商必须是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五)参选供应商近三年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参选供应商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参选资料文件的要求
(一)遴选方案文件我院网站公布时间:2022年6月2日上午9:30,附下载链接。
(二)满足资格且愿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参加本次项目遴选。参选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参选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
4、参选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及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一份。
(三)参选资料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6时30分。
2、递交地点: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药剂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炳兴
地 址: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
电 话:13702785115
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遴选方案文件.pdf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遴选方案文件.pdf
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 |
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
供应商遴选方案 |
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 |
时间:2022 年 6 月 1 日 |
第 一章 遴 选公告 |
为进一步满足临床需求,我院将进行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的遴选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供 |
应商参选遴选。 |
一、 项目名称 :中药配 方颗粒采 购 |
二 、项目 内容 :中药配方颗粒药品配送,含货物采购、配送、售后服务费用等 所有费用。 |
三、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 |
四、交 货地点: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按我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货上门,并通过验收。 |
五、 供应商资 格要求: |
(一)参选供应商依法取得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
证合格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二)参选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 |
试点生产企业,且必须依法取得《营业 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 》、《GMP 认证证书》,并 |
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
(三)参选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 认证证 |
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同时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
(四)参选供应商必须是符合《药品管 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 求意见稿) |
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
(五)参选供应商近三年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安 |
全事故,如未 发生生产 、销售假 劣药 品的行为。参 选供应商 无医药购 销领 域商业贿赂方 面的 |
不良记录。 |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六、 参选资料 文件的要 求 |
(一)遴选方案文件我院网站公布时间:2022 年 6 月 2 日上午 9:30。 |
(二)满足资格且愿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参加本次项目遴选。参选供应商应提交以 |
下资料: |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参选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GMP 认证证书》; |
4、参选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GSP 认证证书》, |
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 认证证书》及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一份。 |
(三)参选资料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三)参选资料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1、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6 月 10 日 16 时 30 分。 | 1、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6 月 10 日 16 时 30 分。 |
2、递交地点: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药剂科 | 2、递交地点: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药剂科 |
七、 联系方式 | 七、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炳兴 | 联系人:陈炳兴 |
地 址: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 | 地 址:中山市沙溪隆都医院 |
电 话:13702785115 | 电 话:13702785115 |
第 二章 参 选供应商 须知 | 第 二章 参 选供应商 须知 |
一、 参选资料 文件内容 | 一、 参选资料 文件内容 |
(一 )第一部 分(资质 证明文件 )包括: | (一 )第一部 分(资质 证明文件 )包括: |
1、资信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 | 1、资信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 |
证、药品 GMP 证书、国家食药监局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批文) | 证、药品 GMP 证书、国家食药监局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批文) |
2、企业介绍(注册资金、销售额、品牌实力、企业认证、荣誉奖项、产品样式等) | 2、企业介绍(注册资金、销售额、品牌实力、企业认证、荣誉奖项、产品样式等) |
3 、 市 场占 有 情况 (提 供 一份 企 业概 况及 业 绩 说明 , 并附 一份 中 山市 客 户(医 院 ) 名单 ) | 3 、 市 场占 有 情况 (提 供 一份 企 业概 况及 业 绩 说明 , 并附 一份 中 山市 客 户(医 院 ) 名单 ) |
(二 )第二部 分(技术 文件)包 括: | (二 )第二部 分(技术 文件)包 括: |
1、参选供应商科研技术实力,包括中药配方颗粒研究实验室级别与科研课题级别、科研 | 1、参选供应商科研技术实力,包括中药配方颗粒研究实验室级别与科研课题级别、科研 |
获奖证书、科研平台等; | 获奖证书、科研平台等; |
2、产品溯源及质控体系 | 2、产品溯源及质控体系 |
3、智能化中药房设计、管理及运营方案; | |
4、售后服务及相关服务承诺 | 4、售后服务及相关服务承诺 |
5、中药配方颗粒样本,样本数不少于 5 种。 | 5、中药配方颗粒样本,样本数不少于 5 种。 |
(三 )第三部 分(价格 文件)包 括: | (三 )第三部 分(价格 文件)包 括: |
统 一 以 中药 配 方颗 粒最 新 版国 家 标准或 最 新 省级 标 准折 合每 克 饮片 进 行报价 , 其 中纳 入 | 统 一 以 中药 配 方颗 粒最 新 版国 家 标准或 最 新 省级 标 准折 合每 克 饮片 进 行报价 , 其 中纳 入 |
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目录的 196 个品种为必报价品种,报价品种目录见附表。参选报价必 | 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目录的 196 个品种为必报价品种,报价品种目录见附表。参选报价必 |
须包含一切相 关费用( 如包装费 、检 测费、运费等 );报价 应遵循质 量优 先、价格合理 的原 | 须包含一切相 关费用( 如包装费 、检 测费、运费等 );报价 应遵循质 量优 先、价格合理 的原 |
则,不保证最低价中选;不得进行恶意竞争,如有查证院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 则,不保证最低价中选;不得进行恶意竞争,如有查证院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
(四 )注意事 项: | |
1、 参选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书文件、报价文书、承诺声明等均应加盖参选供应商公章。 | |
2、参选资料文件和价格文件分开装订,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价格文件 | 2、参选资料文件和价格文件分开装订,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价格文件 |
为电子表格文档)。电子文档由 CD-R 光盘或 U 盘储存,单独密封。 | 为电子表格文档)。电子文档由 CD-R 光盘或 U 盘储存,单独密封。 |
3、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 | 3、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 |
《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 | 《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 |
4、中选供应商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 | 4、中选供应商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 |
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 | 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 |
5、中选供应商必须产品齐全,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 | 5、中选供应商必须产品齐全,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 |
采购计划。 | 采购计划。 |
6 、 签 约或 履 约期 间, 有 中选 供 应商 不能 签 约 或履 约 的, 允许 按 评审 结 果排名 先 后 替补 。 | |
7、若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影响集中配送合同执行的情况,双方可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 7、若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影响集中配送合同执行的情况,双方可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
二、 参选资料 文件的编 制和数量 | 二、 参选资料 文件的编 制和数量 |
1、 参选文件 编制 | 1、 参选文件 编制 |
参选文件的编制应分别装订和封装。参选供应商应当对参选文件进行不可拆卸装订,对未 | 参选文件的编制应分别装订和封装。参选供应商应当对参选文件进行不可拆卸装订,对未 |
按要求装订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 按要求装订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
参选供应商必须保证参选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 | 参选供应商必须保证参选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 |
如果因为参选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参选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 | 如果因为参选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参选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 |
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参选供应商承担。 | 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参选供应商承担。 |
参选文件应统一为 A4 纸规格。 | 参选文件应统一为 A4 纸规格。 |
2、 参选文件 的数量和 签署 | 2、 参选文件 的数量和 签署 |
参选供应商应编制参选文件一式 3 份(1 份正本,2 份副本)。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两份, | 参选供应商应编制参选文件一式 3 份(1 份正本,2 份副本)。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两份, |
参选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参选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 | 参选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参选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 |
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参选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 参选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参选文件中。 | 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参选文件中。 |
参选文件中的任何行间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 参选文件中的任何行间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
章才有效,否则视为不响应参选文件。 | 章才有效,否则视为不响应参选文件。 |
为了便于评委审查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编制目录。 | 为了便于评委审查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编制目录。 |
三、 参选文件 的递交 | 三、 参选文件 的递交 |
1、 参选文件 的密封和 标记 | 1、 参选文件 的密封和 标记 |
参选文件须密封送达,封口加盖参选供应商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封口应写明参选项目 | 参选文件须密封送达,封口加盖参选供应商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封口应写明参选项目 |
名称、参选供应商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 名称、参选供应商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
2、 参选截止 时间 | 2、 参选截止 时间 |
参选供应商应在不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将参选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 | 参选供应商应在不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将参选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 |
3、 迟到的参 选文件 | 3、 迟到的参 选文件 |
本院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参选文件。 | 本院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参选文件。 |
四、 遴选流程 | 四、 遴选流程 |
1、遴选过程由我院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成员对遴选进行监督。 | 1、遴选过程由我院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成员对遴选进行监督。 |
2、遴选前,由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成员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 | 2、遴选前,由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成员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 |
封。 | 封。 |
3、遴选为专家评审,由医院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数为 9 人,根据企业参选资 | 3、遴选为专家评审,由医院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数为 9 人,根据企业参选资 |
料进行实名制评分,高分数的参选供应商中选。 | 料进行实名制评分,高分数的参选供应商中选。 |
4、本次遴选活动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供应商或通过初步审查的参选供应商 | 4、本次遴选活动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供应商或通过初步审查的参选供应商 |
只有 1 家时,则现场将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 只有 1 家时,则现场将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
五、 在遴选时 ,如发现 下列情形 之一的, 参选文件 将视为无 效参选: | 五、 在遴选时 ,如发现 下列情形 之一的, 参选文件 将视为无 效参选: |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 |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 |
2 、 提 交的 证 明材 料发 现 有涂 写 (涂 写处 未 盖 有效 印 章) 、弄 虚 作假 ( 含成交 后 查 实的 ) | 2 、 提 交的 证 明材 料发 现 有涂 写 (涂 写处 未 盖 有效 印 章) 、弄 虚 作假 ( 含成交 后 查 实的 ) |
或未按规定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 或未按规定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
3、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参选,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的; | 3、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参选,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的; |
4、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与参选的; | |
5、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情况等。 | 5、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情况等。 |
6、实质上没有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视为无效参选。参选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 | 6、实质上没有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视为无效参选。参选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 |
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参选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参选。 | 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参选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参选。 |
六、 结果公告 、质疑 | 六、 结果公告 、质疑 |
遴选结束后,我院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电话或邮件通知),同时在医院网站公布 | 遴选结束后,我院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电话或邮件通知),同时在医院网站公布 |
中选供应商名称,但不解释落选原因。如果参选供应商在知晓遴选结果 3 个工作日内有疑问 | 中选供应商名称,但不解释落选原因。如果参选供应商在知晓遴选结果 3 个工作日内有疑问 |
的,可以以书 面形式提 出质疑送 到本 院,本院对参 选供应商 提出的质 疑给 予答复,不再 专门 | 的,可以以书 面形式提 出质疑送 到本 院,本院对参 选供应商 提出的质 疑给 予答复,不再 专门 |
组织答疑会。 | 组织答疑会。 |
七、 注意事项 | 七、 注意事项 |
1 、 遴 选期 间 及合 同履 行 期间 , 供应 商方 不 得 随意 更 改企 业名 称 ,或 随 意变更 产 品 授权 , | 1 、 遴 选期 间 及合 同履 行 期间 , 供应 商方 不 得 随意 更 改企 业名 称 ,或 随 意变更 产 品 授权 , |
确需更改的需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我院提出申请,并获得书面同意,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 确需更改的需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我院提出申请,并获得书面同意,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
并要求供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 并要求供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
第 三章 遴 选内容及 相关要求 | 第 三章 遴 选内容及 相关要求 |
一、 质量要求 | 一、 质量要求 |
1、提供的药品符合 2020 版《中国药典》、《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中药配方 |
颗粒质量控制 与标准制 定技术要 求》 等相关文件规 定(以最 新文件规 定为 准) ,医院有 权随 |
时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过程进行抽查检验,或者派出专人监督。 |
2、制定有严格的内控药品质量标准(包括原料、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中药配方颗粒成 |
品检验标准及 过程控制 指标), 明确 生产过程质量 控制的措 施、关键 质量 控制点及相关 质量 |
要求,使作为 初始原料 的中药材 、作 为提取原料的 饮片、作 为制剂用 原料 的中间体和作 为终 |
产品的成品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标准,保证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 |
3、所供中药配方颗粒到货入库的有效期不少于 2 年。 |
4、中药配方颗粒所使用的设备,所提供药品的包装、标签等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5、所提供药品,在有效期内对药品质量负责。 |
6、向贵院提供中药配方颗粒的技术文件。 |
7、与医院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向医院提供每一批中药配方颗粒的质检报告。 |
二、 药品配送 |
常规药品 3 天内到达;加急药品 24 小时内到达,药品送到医院指定位置,货到后验收。 |
每次供货时,均提供每一品种的该批次质量检验报告书、送货同行单等。 |
三、 服务要求 |
(一 )参选供 应商提供 的中药配 方颗粒智 能调配所 需系统、 设备要求 : |
1、具备用量自动换算系统(自动将饮片用量换算成中药配方颗粒剂量) ; |
2、具有处方电子审查功能(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等提示); |
3、药柜具有显示定位功能(快速寻找颗粒位置); |
4、具有颗粒识别系统; |
5、多工位调配设备(入药孔数≥4); |
6、自动调剂、封装(调剂完成后药盒直接自动封口,无需手动); |
7、库存管理功能(及时掌握颗粒使用情况)。 |
(二 )中药配 方颗粒的 品种数: |
提供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数能满足日常临床诊疗需要,并承诺与医院签订“供货承诺书”。 |
保证产品齐全,不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 |
(三 )参选供 应商还应 承诺以下 服务条款 : |
1、有质量问题退货处理;近效期的产品免费进行更换。 |
2、有定期随访制度。 |
3、参选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智能调配所需系统、包装设备(材料)及配套设施,供医院调剂使 | 3、参选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智能调配所需系统、包装设备(材料)及配套设施,供医院调剂使 | 3、参选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智能调配所需系统、包装设备(材料)及配套设施,供医院调剂使 | 3、参选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智能调配所需系统、包装设备(材料)及配套设施,供医院调剂使 |
用。承担智能 调配所需 系统、设 备及 配套设施运作 所需电力 费用。免 费提 供调剂所需的 一切 | 用。承担智能 调配所需 系统、设 备及 配套设施运作 所需电力 费用。免 费提 供调剂所需的 一切 | 用。承担智能 调配所需 系统、设 备及 配套设施运作 所需电力 费用。免 费提 供调剂所需的 一切 | 用。承担智能 调配所需 系统、设 备及 配套设施运作 所需电力 费用。免 费提 供调剂所需的 一切 |
耗材。免费提供专业设备保养、维护、检修、零配件更换、系统更新。 | 耗材。免费提供专业设备保养、维护、检修、零配件更换、系统更新。 | 耗材。免费提供专业设备保养、维护、检修、零配件更换、系统更新。 | 耗材。免费提供专业设备保养、维护、检修、零配件更换、系统更新。 |
4、提供产品培训服务。 | 4、提供产品培训服务。 | 4、提供产品培训服务。 | 4、提供产品培训服务。 |
5、根据医院和项目调配环境要求,医院负责提供合适场地,中选供应商负责场地的装修、设 | 5、根据医院和项目调配环境要求,医院负责提供合适场地,中选供应商负责场地的装修、设 | 5、根据医院和项目调配环境要求,医院负责提供合适场地,中选供应商负责场地的装修、设 | 5、根据医院和项目调配环境要求,医院负责提供合适场地,中选供应商负责场地的装修、设 |
备、设备安装及保养等全部事务。 | 备、设备安装及保养等全部事务。 | 备、设备安装及保养等全部事务。 | 备、设备安装及保养等全部事务。 |
6、智能调配系统与医院系统对接,所需费用均由中选供应商承担。 | 6、智能调配系统与医院系统对接,所需费用均由中选供应商承担。 | 6、智能调配系统与医院系统对接,所需费用均由中选供应商承担。 | 6、智能调配系统与医院系统对接,所需费用均由中选供应商承担。 |
第 四章 遴 选方法及 标准 | 第 四章 遴 选方法及 标准 | 第 四章 遴 选方法及 标准 | 第 四章 遴 选方法及 标准 |
本项目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每家参选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满分 100 分)=商务部分得分 | 本项目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每家参选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满分 100 分)=商务部分得分 | 本项目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每家参选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满分 100 分)=商务部分得分 | 本项目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每家参选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满分 100 分)=商务部分得分 |
(满分 25 分)+技术部分得分(满分 50 分)+价格部分得分(25 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本 | (满分 25 分)+技术部分得分(满分 50 分)+价格部分得分(25 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本 | (满分 25 分)+技术部分得分(满分 50 分)+价格部分得分(25 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本 | (满分 25 分)+技术部分得分(满分 50 分)+价格部分得分(25 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本 |
项目中选供应商。医院成立中药配方颗粒遴选专家组,专家数为 9 人,按《评 审内容及规则》 | 项目中选供应商。医院成立中药配方颗粒遴选专家组,专家数为 9 人,按《评 审内容及规则》 | 项目中选供应商。医院成立中药配方颗粒遴选专家组,专家数为 9 人,按《评 审内容及规则》 | 项目中选供应商。医院成立中药配方颗粒遴选专家组,专家数为 9 人,按《评 审内容及规则》 |
进行评分。 | 进行评分。 | 进行评分。 | 进行评分。 |
评分 项 | 评分 项 | 评审 内容及规 则 | 标准 分值 |
商务部 分(25 分) | 企业资质 | 产 品 生 产 企 业的 生 产 负责 人 具 有 注册在 本 单 位 的 执业 药 师 证(需提供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及近半年内任意 1 月的 购买社保证明)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分 |
商务部 分(25 分) | 体系认证 | 参选供应商具有 GB/T 或 ISO 认证项下:质量管理体系、测 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 在有效期内,每提供一类有效体系认证复印件得 2 分,满 分 8 分。 | 8 分 |
商务部 分(25 分) | 企业业绩 | 产品生产企业近三年(2019 年~2021 年)所投产品国内销 售总额排名,第一名 10 分,其余依次递减 3 分,最低得 1 分。(需提供增值税申报表加盖税务印章、第三方权威机构 证明文件) | 10 分 |
商务部 分(25 分) | 企业信誉 | 1、获得“国家 AAA 或 AA 级信用企业”得 2 分,获得“省 级 AAA 或 AA 级信用企业”得 1 分,其余不得分。(需提供 效期内证明材料) | 5 分 |
2、2019~2021 年连续三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 书得 3 分,连续两年获得“守合同,重 信用”企业证书得 2 分,一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 1 分.其余不 得分。(需提供效期内证明材料) | |||
技术部 分(50 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1、产品生产企业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基地” 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剂型改革生产基地”,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得 2 分。 | 2 分 |
技术部 分(50 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2、通过省级检验部门质量标准复核品种数量,第一档(600 个及以上)得 6 分;第二档(550-600 个)得 3 分;第三档 (550 个以下)得 1 分。 (注:同一品种通过多省复核的,不重复计数) | 6 分 |
技术部 分(50 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3、产品生产企业参与制定所投产品国家标准品种数(国家 药典委已公布的品种),最多的得 8 分,次之得 5 分,其 他得 1 分。需提供国家药典委会员专家审评意见。 | 8 分 |
技术部 分(50 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4、产品生产企业被评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得 6 分,省 级技术中心的得 2 分,否则得 0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 分 |
技术部 分(50 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5 、 产 品 生 产 企业 所 投 产 品获 得 过 国 家科 技 进 步 奖 的 得 10 分,省级科技进步奖的得 5 分,市级科技进步奖 1 分。需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0 分 |
技术部 分(50 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6、产品生产企业实验室通过 CNAS 认可国家实验室认证得 3 分,否则得 0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 分 |
技术部 分(50 分) | 质量性能及配 送 | 1、产品生产企业所投产品调配系统调剂速度快、便捷、安 全、无药品交叉污染,能同时调剂两张或多张处方的,满足 得 2 分,不满足 0 分。 | 2 分 |
技术部 分(50 分) | 质量性能及配 送 | 2、根据参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样品从产品外观、干燥均匀、 色泽一致、无吸潮、软化、结块等方面进行评审,外观、质 量最优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递减 1 分,最低得 0 分。 | 3 分 |
技术部 分(50 分) | 质量性能及配 送 | 3、承诺一般产品 48 小时内配送到位,紧急用药 6 小时配 送到位的得 2 分,不承诺的不得分。需提供承诺书。 | 2 分 |
业绩情况 | 近三年有参与同类采购项目且获得中标资格的得 2 分,否 则得 0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分 | |
售后服务 | 承诺无条件免费退换货的得 1 分,不承诺的不得分。需提 供承诺书。 | 1 分 | |
增值服务 | 根 据 参 选 供 应商 提 供 的增 值 服 务 承诺( 调 配 系 统 、日 常 管 理、技术人员、培训等)进行横向对比,最优得 5 分,其余 依次递减 1 分,最低得 0 分。需提供承诺书。 | 5 分 | |
价格部 分(25 分) | 产品价格 | 参 选 供 应 商 的有 效 报 价与 评 标 基 准价相 比 , 等 于 评标 基 准 价的得分 25 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下浮 5%扣 0.5 分,最多扣 5 分。{评标基准价:即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所有 参选企业有效参选报价(暂估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价 格 得 分 =25-{ │ ( 参 选 价 格 /评 标 基准 价 -1 ) │ /0.05} × 0.5,最低得 20 分。 | 25 分 |
序号 | 颗粒名称 | 序号 | 颗粒名称 | 序号 | 颗粒名称 |
1 | 巴戟天配方颗粒 | 67 | 火麻仁配方颗粒 | 133 | 延胡索配方颗粒 |
2 | 白芍配方颗粒 | 68 | 鸡血藤配方颗粒 | 134 | 盐补骨脂配方颗粒 |
3 | 白鲜皮配方颗粒 | 69 | 姜厚朴(厚朴)配方颗粒 | 135 | 盐车前子(车前)配方颗粒 |
4 | 白芷(白芷)配方颗粒 | 70 | 焦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 | 136 | 盐杜仲配方颗粒 |
5 | 白芷(杭白芷)配方颗粒 | 71 | 焦栀子配方颗粒 | 137 | 盐黄柏配方颗粒 |
6 | 百部(对叶百部)配方颗粒 | 72 | 金钱草配方颗粒 | 138 | 盐菟丝子(南方菟丝子)配方颗粒 |
7 | 百合(卷丹)配方颗粒 | 73 | 金银花配方颗粒 | 139 | 盐续断配方颗粒 |
8 | 板蓝根配方颗粒 | 74 | 荆芥配方颗粒 | 140 | 盐知母配方颗粒 |
9 | 半枝莲配方颗粒 | 75 | 酒大黄(药用大黄)配方颗粒 | 141 | 野菊花配方颗粒 |
10 | 薄荷配方颗粒 | 76 | 酒丹参配方颗粒 | 142 | 益母草配方颗粒 |
11 | 北柴胡配方颗粒 | 77 | 酒当归配方颗粒 | 143 | 茵陈【滨蒿(绵茵陈)】配方颗粒 |
12 | 补骨脂配方颗粒 | 78 | 酒黄芩配方颗粒 | 144 | 淫羊藿(淫羊藿)配方颗粒 |
13 | 侧柏叶配方颗粒 | 79 | 酒女贞子配方颗粒 | 145 | 鱼腥草配方颗粒 |
14 | 煇苦杏仁(西伯利亚杏)配方颗粒 | 80 | 酒萸肉配方颗粒 | 146 | 远志(远志)配方颗粒 |
15 | 煇桃仁(桃)配方颗粒 | 81 | 菊花配方颗粒 | 147 | 泽兰配方颗粒 |
16 | 炒白芍配方颗粒 | 82 | 苦参配方颗粒 | 148 | 泽泻(泽泻)配方颗粒 |
18 | 炒莱菔子配方颗粒 | 84 | 款冬花配方颗粒 | 150 | 栀子配方颗粒 |
19 | 炒牛劳子配方颗粒 | 85 | 莱菔子配方颗粒 | 151 | 积壳配方颗粒 |
20 | 炒桃仁(桃)配方颗粒 | 86 | 灵芝(赤芝)配方颗粒 | 152 | 积实(酸橙)配方颗粒 |
21 | 炒王不留行配方颗粒 | 87 | 龙胆(龙胆)配方颗粒 | 153 | 制何首乌配方颗粒 |
22 | 炒栀子配方颗粒 | 88 | 蜜百部(对叶百部)配方颗粒 | 154 | 炙甘草(胀果甘草)配方颗粒 |
23 | 车前草(车前)配方颗粒 | 89 | 蜜百合(卷丹)配方颗粒 | 155 | 炙甘草(甘草)配方颗粒 |
24 | 车前子(车前)配方颗粒 | 90 | 蜜槐角配方颗粒 | 156 | 炙淫羊藿(淫羊藿)配方颗粒 |
25 | 陈皮配方颗粒 | 91 | 蜜款冬花配方颗粒 | 157 | 肿节风配方颗粒 |
26 | 赤芍(芍药)配方颗粒 | 92 | 蜜枇杷叶配方颗粒 | 158 | 紫花地丁配方颗粒 |
27 | 川牛膝配方颗粒 | 93 | 蜜桑白皮配方颗粒 | 159 | 紫苏子配方颗粒 |
28 | 川射干配方颗粒 | 94 | 蜜旋覆花(旋覆花)配方颗粒 | 160 | 紫菀配方颗粒 |
29 | 川芎配方颗粒 | 95 | 蜜紫菀配方颗粒 | 161 | 白术配方颗粒 |
30 | 醋北柴胡配方颗粒 | 96 | 墨旱莲配方颗粒 | 162 | 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 |
31 | 醋延胡索配方颗粒 | 97 | 牛蒡子配方颗粒 | 163 | 炒苍耳子配方颗粒 |
32 | 大黄(药用大黄)配方颗粒 | 98 | 牛膝配方颗粒 | 164 | 炒火麻仁配方颗粒 |
33 | 大青叶配方颗粒 | 99 | 女贞子配方颗粒 | 165 | 炒蒺藜配方颗粒 |
34 | 大枣配方颗粒 | 100 | 批杷叶配方颗粒 | 166 | 炒酸枣仁配方颗粒 |
35 | 丹参配方颗粒 | 101 | 蒲公英(碱地蒲公英)配方颗粒 | 167 | 炒紫苏子配方颗粒 |
36 | 淡竹叶配方颗粒 | 102 | 前胡配方颗粒 | 168 | 醋青皮(个青皮)配方颗粒 |
37 | 当归配方颗粒 | 103 | 秦艽(粗茎秦艽)配方颗粒 | 169 | 醋青皮(四花青皮)配方颗粒 |
38 | 地肤子配方颗粒 | 104 | 秦皮(尖叶白蜡树)配方颗粒 | 170 | 醋香附配方颗粒 |
39 | 独活配方颗粒 | 105 | 肉桂配方颗粒 | 171 | 党参(党参)配方颗粒 |
40 | 杜仲配方颗粒 | 106 | 桑白皮配方颗粒 | 172 | 麸炒白术配方颗粒 |
41 | 防风配方颗粒 | 107 | 桑寄生配方颗粒 | 173 | 瓜萎(栝楼)配方颗粒 |
42 | 防己配方颗粒 | 108 | 桑叶配方颗粒 | 174 | 蒺藜配方颗粒 |
43 | 粉葛配方颗粒 | 109 | 桑枝配方颗粒 | 175 | 酒管花肉苁蓉配方颗粒 |
44 | 佛手配方颗粒 | 110 | 山萸肉配方颗粒 | 176 | 酒苁蓉配方颗粒 |
45 | 麸炒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 | 111 | 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 | 177 | 桔梗配方颗粒 |
46 | 麸炒薏苡仁配方颗粒 | 112 | 射干配方颗粒 | 178 | 连翘配方颗粒 |
47 | 麸炒枳壳配方颗粒 | 113 | 升麻(大三叶升麻)配方颗粒 | 179 | 罗布麻叶配方颗粒 |
48 | 麸炒枳实(酸橙)配方颗粒 | 114 | 生姜配方颗粒 | 180 | 木蝴蝶配方颗粒 |
49 | 甘草(甘草)配方颗粒 | 115 | 生地黄配方颗粒 | 181 | 木香配方颗粒 |
50 | 干姜配方颗粒 | 116 | 首乌藤配方颗粒 | 182 | 炮姜配方颗粒 |
51 | 葛根配方颗粒 | 117 | 熟大黄(药用大黄)配方颗粒 | 183 | 青皮(个青皮)配方颗粒 |
52 | 钩藤(钩藤)配方颗粒 | 118 | 熟地黄配方颗粒 | 184 | 青皮(四花青皮)配方颗粒 |
54 | 广金钱草配方颗粒 | 120 | 桃仁(桃)配方颗粒 | 186 | 人参配方颗粒 |
55 | 合欢花(合欢花)配方颗粒 | 121 | 天花粉(栝楼)配方颗粒 | 187 | 肉苁蓉(管花肉苁蓉)配方颗粒 |
56 | 合欢皮配方颗粒 | 122 | 天麻配方颗粒 | 188 | 桑椹配方颗粒 |
57 | 何首乌配方颗粒 | 123 | 土茯苓配方颗粒 | 189 | 蛇床子配方颗粒 |
58 | 荷叶配方颗粒 | 124 | 菟丝子(南方菟丝子)配方颗粒 | 190 | 苏木配方颗粒 |
59 | 厚朴(厚朴)配方颗粒 | 125 | 王不留行配方颗粒 | 191 | 酸枣仁配方颗粒 |
60 | 虎杖配方颗粒 | 126 | 乌梅配方颗粒 | 192 | 吴茱萸配方颗粒 |
61 | 槐花(槐花)配方颗粒 | 127 | 乌药配方颗粒 | 193 | 香附配方颗粒 |
62 | 槐角配方颗粒 | 128 | 夏枯草配方颗粒 | 194 | 制巴戟天配方颗粒 |
63 | 黄柏配方颗粒 | 129 | 香橼(香圆)配方颗粒 | 195 | 制吴茱萸配方颗粒 |
64 | 黄连(黄连)配方颗粒 | 130 | 续断配方颗粒 | 196 | 制远志(远志)配方颗粒 |
65 | 黄芪(蒙古黄芪)配方颗粒 | 131 | 玄参配方颗粒 | 197 | 以下为其他品种 |
66 | 黄芩配方颗粒 | 132 | 旋覆花(旋覆花)配方颗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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