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煤气排水器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白晓东15041402165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振024-47823402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7
公告正文

煤气排水器项目 (BG2024120007)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煤气排水器项目 (BG2024120007)(BGBCGFHGZHD241227180606)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煤气排水器项目 (BG2024120007)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提供煤气排水器新品合同1份及以上合同和对应发票,且业绩额度(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有业绩发票不含税总额)达到其不含税投标总额50%及以上(期限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且合同及对应发票均在期限内)。
(1)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
(2)供货业绩必须提供一份及以上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便于核对真伪)。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4)3C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本项目不适用)(5)生产型企业提供关键设备照片或生产线工艺流程照片。
(6)提供至少1份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1年内曾开具的主营业务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图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业绩要求提供煤气排水器新品合同1份及以上合同和对应发票,且业绩额度(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有业绩发票不含税总额)达到其不含税投标总额50%及以上(期限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且合同及对应发票均在期限内)。
(1)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
(2)供货业绩必须提供一份及以上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便于核对真伪)。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08时00分至2025年01月07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7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招标公司: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地址:平山区胜利路36号地址: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联系人:白晓东联系人:王振电话:15041402165电话:024-47823402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9. 其他事项无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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