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基建、线路大修技改、增值业务分包工程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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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基建、线路大修技改、增值业务分包工程框架招标 已由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海南省。
2.2建设规模: 详见2.10标段划分。
2.3计划工期: 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
2.4招标范围:
1)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变电建筑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三通一平、围墙挡土墙、房屋建筑(含消防、安防等各类管线预埋或暗、明敷设)、全站照明、永久性道路、电缆沟、构支架基础、设备基础、接地工程(土建预埋部分、门窗、扶梯等),临时工程(临时性的施工电源、水源、道路、施工临建)及以上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实施,配合竣工资料编制和归档工作。
2)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础、接地、辅助工程。包括:基础施工费用(不含地脚螺栓)、接地施工费用(不含材料)、保护帽浇制、辅助施工费用(含材料)、电缆工程土建部分、青赔(如有)、材料卸车及接收保管、施工场地(含材料站)租用、施工用水电费、各类市政管道及市政设施等拆除(如有)、沿线的管线迁移工作(如有)、鱼塘围堰(如有)、施工道路修筑,及以上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实施,配合竣工资料编制和归档工作。不含配套变电工程。如因青赔(含杆塔占地和塔基、线路的青苗赔偿)模式发生变化,青赔工作不再由中标人实施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临时施工道路人工平整,施工基面及场地人工平整, 牵张场场地人工平整,材料人工运输及装卸,铁塔组立,铁塔拆除,跨越架(跨越索道、封网)的搭设及拆除,导、引绳展放,导、地线及光缆架设,附件安装,塔号牌、标示牌、警示牌安装,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光缆架设及电缆桩安装等,电力线及其他改迁,旧电力线拆除,工器具及金具人工运输至桩位,承包方供货材料或工器具 (包括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完工后材料及工器具整理移交,电子化台账录入(如有),配合竣工资料编制和归档工作,结余物资、拆旧物资退库,临时工程(临时性的施工电源、水源、道路、材料站等)及以上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实施,配合验收,消缺直至通过验收为止,场地清理等劳务配合工作。不含青赔、机具、配套变电工程。电缆头制作如因招标人有自主施工需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回招标人实施。
4)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应急项目为原中标施工单位因故不能履约,退出的情况下,剩余工程量的施工项目,简称“应急项目”。如因招标人有自主施工需求,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作为应急项目分配的变电建筑、线路基础及线路组塔架线项目均不占分配轮次和分配金额。
5)由建设单位委托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物资材料,如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需委托专业分包单位进行采购,该部分物资材料价格按建设单位与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审定结算价格进行结算(含税)。
承包范围注明:
1.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变电建筑工程专业分包中接地工程含地下部分接地施工、所有预埋件接地施工、金属门窗、栏杆、风机、爬梯等接地施工和建筑物防雷接地施工。
2.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变电建筑工程专业分包中施工临建含按《海南电网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项目部配置标准》搭建或租赁满足办公和生活要求的施工项目部,含本专业项目施工和项目管理工作所产生的用电和用水等费用。
3.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中青赔由基础分包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清单负责处理,包含组塔架线工作的青赔处理,直到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运行单位为止。
4.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变电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和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中商砼、钢筋等材料如招标人有采购需求,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
5.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包含2024年1月1日后退出的配网基建项目,重新分配范围、合同价计算方法和结算方式按原退出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2.5承 包方式: 标段1至3为专业分包,标段4为劳务分包。包工、专业分包部分包料(包料范围详见招标范围)。
2.6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天(日历日) 。
2.7招标结果适用范围: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所有35kV及以上工程项目(所有项目均含原分包商2024年退出待分配的分包项目及2023年度中标未分配的工程项目),不包含线路迁改项目及公司自主施工项目(详见附件)。
2.8招标结果有效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若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分包工程框招中标通知书未能在2025年1月1日前发出,在2025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本项目招标结果有效期相应延长,但最长延长不超3个月。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10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编码 |
标段 编 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投标金保额证 (万元 |
备注 |
1 |
CG0700022001642294001001 |
1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变电建筑工程专业分包 |
海南 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3000 |
/ |
按合同要求 |
2 |
/ |
2 |
CG0700022001642294001002 |
2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1 |
海南 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2000 |
/ |
按合同要求 |
2 |
/ |
3 |
CG0700022001642294001003 |
3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2 |
海南 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2000 |
/ |
按合同要求 |
2 |
/ |
4 |
CG0700022001642294001004 |
4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
海南 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2200 |
本项目设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 |
按合同要求 |
2 |
/ |
合计 |
92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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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注: 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购买标段2、标段3,投标文件以标段为单位递交,标段2和标段3投标文件除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不一致外,其余所有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报价说明:
标段1, 采用下浮系数报价, 按 下浮 系数 ≥11% 为有效报价 ,当各投标人所报下浮 系数 ≥1 6 %时, 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标段2和标段3, 各标 段 采用下浮系数报价,按下浮系数≥ 16 % 为有效报价 ,当各投标人所报下浮 系数 ≥ 21 %时, 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下浮系数即让利率、优惠率,如 在投标项目费用下浮 18 .00个百分点 ,正确报价为18.00%,不能报-18.00%或-18.00或82.00%。 投标下浮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标段4,采用固定金额报单价方式,设招标控制价(即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 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合同价计算方法和结算方式:
(一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变电建筑工程专业分包 合同价计算方法和结算原则
1、合同价计算方法:
(1)新建项目:
分包合同价=[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 9 %分包增值税]
其中:[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不含安措费)]×[1- 中标下浮系数 ]
[ 9 %分包增值税]=[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增值税率 9 %]
注: 1. 分包人 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进度付款和结算时增值税按照分包人开具的增值税税额计列 ; 2.若招标人采购商砼、钢筋等物资, 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 中则扣除相应的材料费用。
(2)应急项目 变电建筑工程
分包合同价=[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 9 %分包增值税]
其中:[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不含安措费)]×[1- 中标下浮系数 +应急项目上调浮动系数 ]
[ 9 %分包增值税]=[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增值税率 9 %]
注: 1. 分包人 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进度付款和结算时增值税按照分包人开具的增值税税额计列。
2.若招标人采购商砼、钢筋等物资, 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 中则扣除相应的材料费用。
2、结算原则:
(1)新建项目:
分包结算费用=[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投标人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多领甲供物资抵扣款(如有)]
其中:[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决算审批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1- 中标下浮系数 ]
若招标人采购商砼、钢筋等物资, 决算审批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 中则扣除相应的材料费用。
(2)应急项目 变电建筑工程
分包结算费用=[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投标人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多领甲供物资抵扣款(如有)]
其中:[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决算审批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1- 中标下浮系数 +应急项目上调浮动系数 ] 若招标人采购商砼、钢筋等物资, 决算审批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 中则扣除相应的材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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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 合同价计算方法和结算原则
1、合同价计算方法:
( 1 ) 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
分包合同价=[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 9 %分包增值税]
其中:[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1- 中标下浮系数 ]
[ 9 %分包增值税]=[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增值税率 9 %]
青赔协议合同价=[分包范围内之承包方青赔费用]
注: 1. 分包人 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进度付款和结算时增值税按照分包人开具的增值税税额计列。
2.若招标人采购商砼、钢筋等物资, 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 中则扣除相应的材料费用。
( 2 ) 应急项目 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
分包合同价=[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 9 %分包增值税]
其中:[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1- 中标下浮系数 +应急项目上调浮动系数 ]
[ 9 %分包增值税]=[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增值税率 9 %]
青赔协议合同价=[分包范围内之承包方青赔费用]
注: 1. 分包人 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进度付款和结算时增值税按照分包人开具的增值税税额计列 ; 2.若招标人采购商砼、钢筋等物资, 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 中则扣除相应的材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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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算原则:
(1) 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
分包结算费用=[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投标人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多领甲供物资抵扣款(如有)]
其中:[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决算审批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1- 中标下浮系数 ]
青赔结算费用= [决算审批的青赔费(如有)]
若招标人采购商砼、钢筋等物资, 决算审批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 中则扣除相应的材料费用。
( 2 ) 应急项目 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
分包结算费用=[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投标人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多领甲供物资抵扣款(如有)]
其中:[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决算审批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1- 中标下浮系数 +应急项目上调浮动系数 ]
青赔结算费用= [决算审批的青赔费(如有)]
若招标人采购商砼、钢筋等物资, 决算审批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承包方费用 中则扣除相应的材料费用。
( 三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 4 年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合同价计算方法和结算原则
1、合同价计算方法:
线路工程 杆 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分包合同价=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分包增值税
其中: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 ∑ [ 项目实际清单工程量 ]×[ 中标单价 ]
增值税 : 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计算增值税 。
2、结算原则:
线路工程杆 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分包结算费用=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 结算 价+分包增值税
其中: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 结算 价= ∑ [ 项目结算清单工程量 ]×[ 中标单价 ]
增值税 : 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计算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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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202 4 年度框招项目 上调浮动系数
序号 |
项目 |
202 4 年度控制下浮率 |
上调浮动系数(应急项目 ) |
备注 |
1 |
变电工程建筑部分专业分包 |
11% |
5% |
新建工程 |
2 |
线路工程基础部分专业分包 |
16 % |
5% |
新建工程 |
5% |
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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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中标人分配分包工程任务原则:
1) 标段1、4根据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承揽的工程项目进行直接分配。
2) 标段2、3根据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工程项目时间顺序,招标人依照中标人的标段编号顺序进行轮流分配(如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一个批次中标两个及以上项目,原则上不拆分进行分配)。中标人轮到自身分配任务顺序,且无其他中标人愿意接受该项工作时,中标人不得拒绝接受该项任务。如果一中标人退出后,其剩余分配金额自动流转给承接中标人。在一轮任务分配中已承揽到任务的中标人,只能在下一轮的工作任务才能参与。
3) 由于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承揽到的项目工程量无法预测,且每个工程规模大小完全不可预测,不保证中标人能获得的工程量大小规模。
4) 《南方区域电力建设工程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认定指引》(南方监能安全〔2021〕66号)“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同意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除主体工程之外的部分业务交由其他单位具体实施的”认定为违法分包。因此原则上按照上述第(1)(2)点进行分配,待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
5) 当标段1、4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分配的分包工程合同金额累计达到标段发包预算价的95%时,不再予以分配。
6) 若标段2、3中标人中一方分配的分包工程合同金额累计达到标段发包预算价的95%时不再予以分配,后续任务将直接分配至另一标段中标人,双方均达到95%时不再予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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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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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3 |
投标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4 |
202 0 年至今有同类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等)。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投标单位社保证明(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社保证明或提供的社保证明无法证明委托代理人属于投标单位员工的,视为无效投标。 |
7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8 |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截图(提供的截图应包含查询日期),报告生成日期或截图的查询日期必须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或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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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变电建筑工程专业分包[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1,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2] |
2 |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
3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变电建筑工程专业分包[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1,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2,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
4 |
人员要求:专业分包项目部应设置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助理、项目总工、安全员、技术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综合管理员等岗位角色,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提供相应证件或任命文件,并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变电建筑工程专业分包[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1,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2] |
5 |
人员要求:劳务分包项目部应设置技术员、安全员等岗位角色,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提供相应证件,并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
6 |
机具设备要求:专业分包中标人应配备 不同类型 机具设备( 不少于5 类 ),并提供发票或采购、租赁合同 。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变电建筑工程专业分包[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1,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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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2月05日00时00分00秒 至 2023年12月11日17时00分00秒 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 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 ),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 40081001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http://www.bidding.csg.cn )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报价投标文件均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05日00时00分00秒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09 时00分00秒 。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 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 生的计算 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03日09时00分00秒 。
6.2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注意:本次招标采用在线开标,不设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 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群上路62号
联系人:郑工
电话: 0898-45208105 (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 杜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 监督和投诉
9.1 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 1 )投诉书内容:
①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 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 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2 )无效投诉情形:
① 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投诉举报材料;
② 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 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 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 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 投诉举报渠道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65208123
(电话 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hngyljd@hn.csg.cn
( 邮箱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投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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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 采购 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杜小丽
招标人或其招标 采购 代理机构名称( 盖章 ): 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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