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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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818弄80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12日10时至2019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2/0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该标的房屋设计用途为店铺,建筑时间为2005年,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现代风格建筑,外墙花岗岩砖。所在大楼总层数为24层,标的所在层数位于第1层。建筑总面积为75.24平方米。总评估价:697.6102万元,起拍价:593万元,保证金:59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该标的装修情况: 地面为600*600抛光砖,墙面为内墙漆,天棚为一级吊顶。入室玻璃平开门。 特别提醒: 1、现房屋发租给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作营业场所使用。 2、80#店铺为临弄商业用房,产权人与上海尊沁投资咨询事务所于2015.3.27日签订了20年的租约,租期从2015.3.18日至2034.3.17日,首期租金根据“三方协议”第四、五条之约定支付,之后租金按“三方协议”第一条,“每三年支付一次,提前于每期15日支付”之约定支付。租赁期间第一层租金详细如下: 第一期:起止日期6年6个月、租金人民币523659元; 第二期:起止日期3年、租金人民币241689元; 第三期:起止日期3年、租金人民币241689元; 第四期:起止日期3年、租金人民币241689元; 第五期:起止日期4年6个月、租金人民币362533元; 物业管理公司为上海威斯特物业经营有限公司,物管费为3.9元/㎡.月,定金200万元。 现出租方上海尊沁与现承租人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于2016.5.18签订了租赁协议,租期从2016.6.1-2021.5.31共5年的租赁合同,首年年租金计26.4万元,第二年起第年累计递增5%。每个季度一付,于每年3、6、9、12月的5日支付。保证金为二个月租金44000元。 3、房屋按现状拍卖。 该标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818弄内,东面临近长寿路,南面临弄,西面临近武宁路桥,北面邻上海苏堤春晓名苑小区。距上海火车站约3公里,距上海虹桥机场约15公里,距悦达889商业广场约900米。所在区域有长寿路与弄临街商业、家乐福、悦达889商业广场、KING88购物中心,巴黎春天,同济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上海宁武中学、上海兰田中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等商服配套设施。区域内“六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等市政基础设施齐全,该区域附近有106、40、13、36、63、105、106、316、319、717、768、837、941、948、966等公交站,地铁13号线,道路通达度较好。随着周边城市建设的不数深入,周边环境将得以改观,交通状况及配套设施也将得到改善,从而提升片区的城市功能。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已经委托湖南能拍法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现场看样及其接受咨询,竞买人可以拨打400-015-9899或15398376553(刘先生)咨询,看样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12时起至2019年12月6日17时止,其他时间不另行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实地看样,并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出卖方(被执行人,下同)缴纳交易环节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19年12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2月2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芙蓉支行 账 号:9558851904000099516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较大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31-58553235 咨询电话:能拍法服 15398376553(刘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道58号 网址: https://sf.taobao.com/0732/01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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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含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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