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物联网实体印章及其配套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1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iti-2024002
预算金额414万元
招标联系人申浩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物联网实体印章及其配套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物联网实体印章及其配套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BITI-2024002),招标人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物联网实体印章及其配套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章筒、印控台等设备采购以及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定制化开发、设备调试、用户培训等服务。本项目采购预估规模414万元整。

集中招标: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具体服务的名称详见本章1.2条。预估采购费用总金额为招标人根据上一年度的采购费用总额为基础进行的预估,本次采购招标人不承诺中标人在服务期内的实际总额。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1.1.1保修期:设备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1.2地点:全国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预估规模(万元)

1

物联网印章设备及实施服务

414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1)物联网智能章筒5000/个;

2)物联网印控台5000/个;

3)印章主控柜17000/个;

4)智能印章柜17000/个;

5)通用印章柜17000/个;

6)定制化服务(开发)1300/人天;

7)定制化服务(实施)1300/人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原件,加盖公章。

2.1.4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信息的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

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1.6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物联网智能章筒、物联网印控台、印章主控柜、智能印章柜、通用印章柜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原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制造商声明,加盖公章。

2.1.7 20211月至今,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同类项目业绩。

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包含合同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等信息)、销售内容页或销售明细页),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和订单及发票必须对应,时间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标准和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凡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229日至20243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501号通服大厦9楼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电话联系招标人,并将下述文件电子档发至招标人邮shenhaoquan.jszbyjy@chinaccs.cn,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报名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招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3793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501号通服大厦9楼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会议室1

邮寄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邮寄投标文件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以下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501号通服大厦9楼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张建华15996235501收。

2)非工作日不接收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派送的,以快递员送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的签收时间为准,其他时间(工作日)派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4)邮寄请由本人签收,其他签收方式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501号通服大厦

    编:210012

联 系 人:申浩佺

    话:13260940437

电子邮件:shenhaoquan.jszbyjy@chinaccs.cn

 

 

招标人: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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