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化汇水兰庭项目单元门斗及门卫外立面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6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67-231jibep-tz-006
预算金额167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孙女士0523-868666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5
公告正文

兴化汇水兰庭项目单元门斗及门卫外立面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67-231JIBEP-TZ-0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化汇水兰庭项目单元门斗及门卫外立面装饰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 招标人为泰州市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汇水兰庭项目单元门斗及门卫外立面装饰工程,石材、龙骨及铝板等制作、安装售后服务等
内容。详见设计图纸,以图纸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兴化汇水兰庭项目单元门斗及门卫外立面装饰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兴化汇水兰庭项目单元门斗及门卫外立面装饰工程:
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4-14 09:00到2023-04-20 17:00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25 15: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4-25 15: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州市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兴化市兴化国际商城交易区B10栋四层422-427号
联 系 人: 丁先生
电 话: 0523-86050005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
地 址: 虎踞北路12号二楼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 话: 0523-86866676
电 子 邮 件: jssbcgzx_tz@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受泰州市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兴化汇 水兰庭项目单元门斗及门卫外立面装饰工程(项目编号:0667-231JIBEP-TZ-006)进行公开招 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文昌路北侧、施耐庵东路南侧
2.2 建设规模:A 地块总用地面积约 16519m2,总建筑面积约 4666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约 32996m2,地下建筑面积约 13668m2;B 地块总用地面积约 9811m2,总建筑面积约 3163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3795m2,地下建筑面积约 7840m2;C 地块总用地面积约 17211m2,总建筑 面积约 3963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30638m2,地下建筑面积约 8992m2;D 地块总用地面积约 17675m2,总建筑面积约 4881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35583m2,地下建筑面积约 13236m2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0667-231JIBEP-TZ-006 兴化汇水兰庭项目 单元门斗及门卫外 立面装饰工程 汇水兰庭项目单元门斗及门卫外立面装饰工程,石材、龙骨及铝板等制作、安装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设计图纸,以图纸为准。 167

2.4 计划工期:
(1)本工程分区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工期必须无条件服从总包 单位现场施工进度要求,施工工序穿插进行,乙方进场后按总包计划排出乙方详细工作进度计 划,并与总包共同签字确认移交甲方存档。
(2)单元门斗及门卫外立面装饰工程工期不超过如下约定:每个分区单元门斗及门卫外立 面装饰工程完成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同区施工的其他楼幢同时具备施工条件的,工期不累加,乙方必须保证具备施工条件的楼幢同步施工。
(3)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雪、台风、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法律规 定的不可抗力的除外。
(4)实际进度不能满足现场总体进度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及监理提出的进度要求进行赶 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发生的各项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5)达到合同工期不奖不罚,因乙方责任未按工期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则按 每天 5000 元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延误工期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追偿。
(6)因乙方工期逾期导致买房人向甲方索赔解除购房合同的,全部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因国家政策停建、缓建或不可抗力时,乙方在首次出现上述情况发生后 3 天内,就情 况说明、政府相关部门证明文件和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14 天内审查所有情况并就事件性质决定总的延长时间。除上述乙方可依程序提出工期顺延外,
其他的情况一律不得引起工期顺延;如乙方自行停工,工期和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5 付款方式:
本区所有楼栋及门卫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 天内付至合同总价款中本区总价的 80%;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30 天内付至结算审定价的 97%,本次付款时需开具结算 审定价的全额发票;工程保修款 3%,2 年质保期结束后无息返还,保修期满后,经物业及甲方 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余款。
注:本工程分为 A、B、C、D 四个分区
每次付款节点上一个月 20 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下个月付款计划及拟申请付款金额,达到 付款条件后,乙方提交付款申请经监理、现场跟踪审计及甲方审批签字确定本次付款金额后甲 方进入付款流程审批,乙方同时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发票虚假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政策税率调整时,此合同不含税价不变,税金相应调整。 每次工程款支付前,需扣除工程管理罚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含)以上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 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 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 自 2021 年 4 月 14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 2022 年 4 月 14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 2023 年 1 月 14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 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 年 10 月-2023 年 3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 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 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 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 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 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 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5、3.6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 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 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报名购买方式。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报名):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付款后将付款凭证和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邮箱:jssbcgzx_tz@163.com。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后,通过邮件进行招标文件的发放。
4.4有关银行资料如下(用于购买招标文件)
户名: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泰州分部
账号:484575919472
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州医药高新区健康支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6. 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 地 址:兴化市兴化国际商城交易区 B10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北路 12 号二楼 栋四层 422-427 号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jssbcgzx_tz@163.com
联 系 人: 丁先生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 话: 0523-86050005 电 话: 0523-86866676
2023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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