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128.31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010-8257513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永国133668669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新建中学项目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新建中学项目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审)〔2024〕24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明光村及周边地区规划综合片区内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6441.62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8005.13平方米、地下面积8436.49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22128.31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505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及室外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工程监理
2.6 其他 /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6441.62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8005.13平方米、地下面积8436.49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22128.31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505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及室外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工程监理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08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8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9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ggzyfw.beijing.gov.cn 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
联 系 人: 吴老师 | 联 系 人: 张永国、晏红梅 |
电 话: 010-82575137 | 电 话: 13366866988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kjyzb0123@163.com |
日期: 2024 年 08 月 23 日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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