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一百零七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100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君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年第一百零七号)
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10055
二、项目名称:“兴辽职教”金课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慧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净月大街222号首地·首城F区F-45
被投诉人1:辽宁君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南新华路4#4单元41号
被投诉人2: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地 址:辽阳市青年大街24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7月9日,采购人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君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兴辽职教”金课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10055 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7月22日,辽宁君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2024年7月22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4年7月31日,辽宁君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辽宁溢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8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4年7月26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7月31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八条、第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8月6日,本机关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4127),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4年8月7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
经审查,补正后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8月12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8月16日,被投诉人1和相关供应商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8月18日,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相关供应商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出具了服务价格明细表和建模技术参数作为证明材料。
2024年8月28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参数要求未细化;2-3.采购文件参数有倾向性;4.评分标准未细化。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内容成立,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不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1.驳回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
2.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辽宁省财政厅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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