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湾区衣流时尚园一期A区1号地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建建筑地块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竣工图配合服务规划总平面结构工程给排水燃气管消防工程电气强电弱电智能化防雷接地通风空调防排烟人防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室内外综合管线图配套室内批量精装修设计厂区公共区域室内装修设计部品深化图样板房设计泛光照明及亮化导视系统门窗及幕墙绿建节能设计低碳设计海绵城市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基坑及边坡设计室外工程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道路(水电设备材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边坡支护桩基工程基础处理土石方工程防水工程钢构工程防雷工程粗装工程装饰装修屋面工程保温隔热节能工程车库地坪外墙装饰工程涂料石材面砖金属门窗栏杆百叶五金配件防火门监控系统标准层公区及户内实体样板间建筑外立面样板段供配电柴油发电机房供应安装环保工程电梯工程安装及采购信报箱燃气工程红线内外接驳充电桩停车场划线交通标识标线地下室照明标识系统导示系统白蚁防治主体沉降观测周边房屋检测鉴定用地红线外扩30米砌筑抹灰设备基础设备房装修消防控制室装修消防楼梯消防前室样板展示区综合管网场地平整卸货平台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缺陷保修实施进度有关资料管理归档工程及资料移交手续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mikma123002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曾莹莹
招标代理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大湾区衣流时尚园一期A区1号地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KMIKMA123002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湾区衣流时尚园一期A区1号地块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2306-441900-04-01-45225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东莞市虎门镇镇口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社区集体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莞
市东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大湾区衣流时尚园一期A区1号地块工程总承包。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虎门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402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9118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
积约33000平方米,最大高度60米,建筑密度50%,容积率4.00,绿化率≥5%(暂定)。(具体建设规模及
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07779908.35元,投标人须严格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执行限额设计,原则上不能突破经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07779908.35元【具体以建设单位及招标人最
终要求为准】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大湾区衣流时尚园一期A区1号地块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1)工程设计:1)新建建筑地块A-1: 含总体规划和展示区【销售中心】各专业方案设计(不少于3
个比选方案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和设计变更)、施
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燃气、消防、
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防雷接地、通风空调、防排烟、人防、园林景观、室内外综合管线图、配
套室内批量精装修设计(含所有宿舍户型包括宿舍镜像户型(如有)、厂区公共区域室内装修设计以及施工
图和部品深化图等)样板房设计、泛光照明及亮化、导视系统、门窗及幕墙(含深化设计)、绿建及节能设
计(需要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低碳设计、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基坑及边坡设计、室外工程、规
划用地红线范围内道路(水电、各类管线、燃气管等预留接驳设计,须保证与用地红线外道路、各引入点顺
接)、交通标识、车位划线、空间场平图、BIM建模、电子报批、日照分析、防洪论证(如有)、卸货平台和
设备等;
2)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发包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含规划电子报批等),负责
设计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含相关费用)等;
3)如因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上述设计内容中的部分特殊专业(如燃气、高压变配电等)
需请当地(或政府主管部门指定)设计院配合(包括设计或审核出图)才能完成,则仍由设计人对设计成果
的技术及质量总体负责,上述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4)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发包人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评审、招标成本、营销等。
(2)设备材料采购:按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设备、材料。
(3)工程施工:1)建筑安装工程:基坑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含申报桩基检测及检测所需要的
场地、机械、人员等配合)、基础处理、土石方工程、防水工程、结构工程、人防工程、钢构工程、防雷工
程、粗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保温隔热工程、节能工程、车库地坪工程、所有外墙装饰工程(涂
料、石材、面砖等)、金属门窗(含栏杆、百叶、五金配件等)、防火门供应、安装工程(含防火门监控系统)
标准层公区及户内实体样板间、建筑外立面样板段、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红线内外接驳及通水)
供配电工程(含红线内外接驳及通电、泛光照明)、柴油发电机房供应安装、环保工程、电梯工程(含安装
及采购、深化设计)、信报箱工程、燃气工程(含红线内外接驳)、消防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充电桩供应及
安装工程、停车场划线、交通标识标线工程、地下室照明工程、标识系统工程(含导示系统等)、白蚁防治
工程、主体沉降观测工程、周边房屋检测鉴定(用地红线外扩30米)、砌筑、抹灰、设备基础、设备房装修、
幕墙(含四性检测)、消防控制室装修、消防楼梯、消防前室等装修、样板展示区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场
地平整、海绵城市和绿色建筑、卸货平台和设备、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中的所有工程内容等;
2)工程建设其他内容:①概预算编制、配合第三方审查、编制竣工图等。②协助办理东莞市及相关规
定所要求的项目前期所有报批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它配套相关报批等,直至取得工程合法实施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文件;③工程竣工
验收及备案,办理竣工结(决)算,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④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办理的各类审批事项的相
关手续。
3)承包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及(或)建
设单位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4)工程管理部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
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项目完成后的工程及资料移交手续,以及完成发包人及(或)建设单位要求的
其他工作。
注:其他详细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_710_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2.6.1设计工期:100个日历天(不包含建设单位、发包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①方案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与发包人、建设单位确定设计方案;
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25个日历日内向发包人、建设单位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
2
料(含工程概算书),及按要求配合发包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在收到发包人、
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后5日内完善图纸和相关资料交付给发包人:
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35个日历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
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日内向发包人、建设单位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④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2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610日历天,计划2023
年_12月_31日开工,2025年8月_31_日完工。(具体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
囗其他:
O
2.7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必须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现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相关规定)。
2.8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要求:
2.8.1安全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为零,死亡人数为零。
2.8.2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打造建筑施工“平安工程”,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
安全。
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切实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包括但不限于起重吊装作业、基坑作
业等一切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管理措施等,深入细致排查隐患,做到全
覆盖无遗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
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或 (建筑
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
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与机电设计事务所)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
业甲级与机电设计事务所)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与机电设计事务所)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资格:
3.2.1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3
囗3.2.1.1允许设计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囗可兼任/口不得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
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 职称;或者具有 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
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1.2允许施工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口不得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
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
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
业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3.2.3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未
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壹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
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4)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
安B”类证)。
注: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的相关规定,本
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作为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
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
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
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
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
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囗设计方/
施工方/口任意一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资质联合体除外);(2)当
设计资质组成联合体时,设计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即本次招标项目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
不得超过4家);(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4)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
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
标将被拒绝。(5)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资质按以下原则确定: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
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
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
员均须满足):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
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
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
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
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
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其他: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
或吊销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 年08月_19_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
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4.2囗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购买本次招标项
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_09 月11_日_09时_30分,地点:东
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投标会时间:2023年09月_11_日_09时_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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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
5.2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
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网址:http://www.dgsy.com.cn)、“中
国·东莞”政府门户虎门镇栏目(网 址:http://www.dg.gov.cn/humen/)发布。
7.投标担保
7.1 投标担保金额:
50.00 万元。
7.2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囗其它:__。
注意:(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4)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中心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
办理。
(5)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8.其它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
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东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 0769-28681293;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
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
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69-85196728;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岛北面社区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1号楼。
电子邮件:
g
8.2其他:本招标项目试行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自主确定中标
人的评标定标制度,其中①筛选入围方式:票决法;②评标方法:定量评审法;③定标方法:票决法。
6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东莞市莞城街道缣鱼洲文化创意产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莞甫东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动
地 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 号机 址:
关二号大院⑨号楼。。oz® 业园49号楼301-305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曾莹莹
联系人:
电 话: 0769-28681293
传 真:
卢转笑、翟耀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0769-23130736-280
/
电子邮件:
年 月 日
7
2023 8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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