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电梯整体淘汰更换项目采购(四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SSQD-W1002
代理机构编号:CMEETC-249XJ117CHLJ04
三、项目概况: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电梯 |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设备全部进场,进场后90日内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
质保期2年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应当包含本项目中必须产生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该报价之外任何额外费用。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30万元;
3.最高限价:3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2022年)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名供应商需登录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在报名时和投标文件中须将注册成功网页页面截图(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报名无效,取消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资格。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网站截图、《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如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同时须提供电梯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4月2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成功的截图;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要求的证书复印件。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可采用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及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截图,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gjdbs@163.com。未在申领时间内发送的材料,不予受理(账户名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银行账号:451907570110001)。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5月15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5月15日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某部
联系人: 马助理
办公电话:0451-83889415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451-82365699-8401、8805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件:zgjdwmd@163.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朱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66628
移动电话:13356663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