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医药学院锦溪校区快递服务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湖南医药学院锦溪校区快递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快递服务站项目,湖南医药学院拟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一家服务商,为锦溪校区师生提供一站式的快递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五年沿用的方式实施(自第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合同五年一签。本项目由招标方提供场地,中标方建设快递综合服务中心、投放快递设备(包括快递服务中心站点、快递柜/快递货架、运营系统、技术服务和安全设施等),并进行运营管理。
1.项目名称:湖南医药学院锦溪校区快递服务招标。
2.智能快递服务中心备选建设场地:锦溪校区老锅炉房,场地面积约130平米。
3.建立统一、标准、规范、公共的校园一站式快递服务中心,全面负责校园快递的集中运营和管理工作。
4.投标人自行投资和建设的方式建立一站式快递服务中心,所有建设、装修、装饰及设备设施投资,运行期间管理人员配备、工资、保险、水电暖网费用,交通、运输费用、运营费用和其他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5.投标人必须整合校园校内及周边所有快递企业入驻智能快递服务中心,并将更多的优质服务和优惠政策提供给师生。
6.若投标人中标后,需要使用校方的水、电、网等资源设施,需要单独核算向校方进行缴纳。
7.中标方自身工作人员的食宿,由中标方自行解决,但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8.在建设过程当中,必须保证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防火和安全,须和学校签订工程安全责任书并承诺建设过程当中零安全事故。
9.中标方负责办理场地建设相关的报批手续。
二、采购方式
通过校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
三、采购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快递经营许可证;
3.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2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如属于免税范畴,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5.必须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开标现场扫码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招标结束后退还;
6.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投标承诺函:中标后,自行负责快递服务点建设,配备快递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货架、运营系统、技术服务和安全设施等);签订合同后在2023年7月份之前整合其它快递公司。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要求
本项目由招标方提供场地,中标方建设一站式快递服务中心、快递设备(快递服务中心站点设备配置包括但不仅限于快递柜/快递货架投放、运营系统、技术服务和安全设施等),并进行运营管理。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在2023年7月份之前整合其它快递公司。
(二)服务地点
锦溪校区老锅炉房,场地面积约130平米。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
服务期限:五年。
场地使用费下限:壹万元/年(以实际中标价为准,第一年免交)
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五年沿用的方式实施(自第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合同期内,经招标方管理部门和师生考核后,中标方评价结果为不及格及以下的,根据合同约定退出。
(四)服务要求
1.招标方提供场地,负责将水、电、网络接通至指定建设地点。中标单位配套建设快递服务中心,投资搭建设施设备。
2.中标单位须与各家快递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代理集中配送服务。签约的快递公司须包括中通、申通、圆通、韵达、极兔、顺丰、京东、邮政等其中5家主流物流公司(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签约复印件)。
3.中标单位需不断优化末端配送效率,能以产品化的方式对接快递公司,从而持续优化师生服务体验,能提供相关产品说明(需在响应文件中体现)。
4.主要服务考核指标
(1)管理团队建设;
(2)管理制度建设;
(3)沟通机制建设;
(4)服务方案建设;
(5)应急预案制度建设;
(6)安全制度建设。
5.总体要求
(1)快件投递时间不应超出中标单位承诺或约定的时限。
(2)中标单位应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
(3)中标单位应建立完备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寄递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
(4)中标单位在安排营业时间等方面,以及在收寄、投递、查询、投诉处理等环节,充分考虑学校师生的需求。
(5)免费为师生提供取件服务。
(6)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
(7)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消防和监控设施。
(8)悬挂名称牌和营业时间牌。
(9)快递从业人员上班期间须统一着装,文明礼貌服务。
(10)中标单位对一站式快递物流服务中心的建设方案须书面报给学校,经学校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11)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水、电、网络等费用,负责快递中心门前三包(“一包”门前环境整洁,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等行为;“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无污迹,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6.服务车辆要求
中标单位和快递公司的运送车辆须遵守校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接受招标方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运送车辆宜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灵活配置,统一标识,并符合学校安全卫生要求,按照招标方规定时间和指定路线行驶,保障校园秩序和交通安全。
7.服务质量管理要求
(1)作业规范:中标单位应识别快递服务的过程,并制定清晰的工作流程和完备的作业规范。
(2)服务承诺:中标单位应在营业场所公示或其他方式向学校师生公布其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应至少包括: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赔偿、投诉处理、附加服务的承诺。
8.验视要求
(1)收派员应要求用户如实告知快件内件的种类和性质。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中标单位可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应检查信件内容。对用户交寄的信件以外的快件,中标单位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2)验视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查验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符合国家禁限寄规定以及是否与快递运单上所填的内容相符;
②发现禁限寄物品,应拒收并向寄件人说明原因;
③发现限寄物品,应告知寄件人处理方法及附加费用。
(3)特殊情况
①经验视,收派员仍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
②中标单位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3个月。
9.作业安全要求
在营业场所收寄时,中标单位应:
(1)告知服务范围、服务时限、服务费用、物品禁限寄规定等。
(2)为用户提供基本的用品用具。
10.投诉处理要求
(1)中标单位应提供投诉的渠道,并通过各种方式告知用户。
(2)中标单位应按照服务承诺和约定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对用户投诉进行统计和分析。投诉处理回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非投诉人同意,不应公开投诉人个人信息。
11.资产处置
合同期满或是按合同约定内容中标方需要退出,中标单位应在招标方下发合同终止通知后15日内腾退场地,撤离全部资产(包括中标单位投入的固定设施和可移动设施),合同到期后基建及改建部分无偿提供给学校。
12.场地租金
按中标单位投标时的租金报价金额缴纳本项目租金,缴纳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13.其他
(1)中标单位在建设和经营期间,须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中标单位不得有欺诈行为,确保安全运营;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正常运营,否则视为违反合同并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2)中标单位所有活动不得违反国家和校方规定,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校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相关标准,提供服务,并建立管理制度。
备注:服务要求中如有涉及品牌、型号或指向某一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设备被指定,而是仅供供应商参考其技术指标和产品档次,供应商所报的产品只要技术性能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六、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快递经营许可证;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质性文件均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 2023年3月20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湖南医药学院至善楼14楼1403室。
七、投标保证金
1. 开标现场采取扫码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若中标则转为履约保证金,直至经营期满无息退回。
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10日内无息退还。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收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投标的;②中标而拒绝签订合同的;③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④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转让他人。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及有关事项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有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资产管理处网站发布。
网址:http://www.hnmu.com.cn/zbxx.htm
http://zcnew.hnmu.com.cn/zbxx.htm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医药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业务咨询) 13874496969
何老师(采购咨询) 0745-2385117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南路492号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快递服务站项目,湖南医药学院拟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一家服务商,为锦溪校区师生提供一站式的快递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五年沿用的方式实施(自第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合同五年一签。本项目由招标方提供场地,中标方建设快递综合服务中心、投放快递设备(包括快递服务中心站点、快递柜/快递货架、运营系统、技术服务和安全设施等),并进行运营管理。
1.项目名称:湖南医药学院锦溪校区快递服务招标。
2.智能快递服务中心备选建设场地:锦溪校区老锅炉房,场地面积约130平米。
3.建立统一、标准、规范、公共的校园一站式快递服务中心,全面负责校园快递的集中运营和管理工作。
4.投标人自行投资和建设的方式建立一站式快递服务中心,所有建设、装修、装饰及设备设施投资,运行期间管理人员配备、工资、保险、水电暖网费用,交通、运输费用、运营费用和其他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5.投标人必须整合校园校内及周边所有快递企业入驻智能快递服务中心,并将更多的优质服务和优惠政策提供给师生。
6.若投标人中标后,需要使用校方的水、电、网等资源设施,需要单独核算向校方进行缴纳。
7.中标方自身工作人员的食宿,由中标方自行解决,但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8.在建设过程当中,必须保证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防火和安全,须和学校签订工程安全责任书并承诺建设过程当中零安全事故。
9.中标方负责办理场地建设相关的报批手续。
二、采购方式
通过校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
三、采购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快递经营许可证;
3.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2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如属于免税范畴,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5.必须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开标现场扫码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招标结束后退还;
6.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投标承诺函:中标后,自行负责快递服务点建设,配备快递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货架、运营系统、技术服务和安全设施等);签订合同后在2023年7月份之前整合其它快递公司。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要求
本项目由招标方提供场地,中标方建设一站式快递服务中心、快递设备(快递服务中心站点设备配置包括但不仅限于快递柜/快递货架投放、运营系统、技术服务和安全设施等),并进行运营管理。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在2023年7月份之前整合其它快递公司。
(二)服务地点
锦溪校区老锅炉房,场地面积约130平米。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
服务期限:五年。
场地使用费下限:壹万元/年(以实际中标价为准,第一年免交)
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五年沿用的方式实施(自第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合同期内,经招标方管理部门和师生考核后,中标方评价结果为不及格及以下的,根据合同约定退出。
(四)服务要求
1.招标方提供场地,负责将水、电、网络接通至指定建设地点。中标单位配套建设快递服务中心,投资搭建设施设备。
2.中标单位须与各家快递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代理集中配送服务。签约的快递公司须包括中通、申通、圆通、韵达、极兔、顺丰、京东、邮政等其中5家主流物流公司(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签约复印件)。
3.中标单位需不断优化末端配送效率,能以产品化的方式对接快递公司,从而持续优化师生服务体验,能提供相关产品说明(需在响应文件中体现)。
4.主要服务考核指标
(1)管理团队建设;
(2)管理制度建设;
(3)沟通机制建设;
(4)服务方案建设;
(5)应急预案制度建设;
(6)安全制度建设。
5.总体要求
(1)快件投递时间不应超出中标单位承诺或约定的时限。
(2)中标单位应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
(3)中标单位应建立完备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寄递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
(4)中标单位在安排营业时间等方面,以及在收寄、投递、查询、投诉处理等环节,充分考虑学校师生的需求。
(5)免费为师生提供取件服务。
(6)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
(7)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消防和监控设施。
(8)悬挂名称牌和营业时间牌。
(9)快递从业人员上班期间须统一着装,文明礼貌服务。
(10)中标单位对一站式快递物流服务中心的建设方案须书面报给学校,经学校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11)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水、电、网络等费用,负责快递中心门前三包(“一包”门前环境整洁,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等行为;“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无污迹,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6.服务车辆要求
中标单位和快递公司的运送车辆须遵守校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接受招标方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运送车辆宜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灵活配置,统一标识,并符合学校安全卫生要求,按照招标方规定时间和指定路线行驶,保障校园秩序和交通安全。
7.服务质量管理要求
(1)作业规范:中标单位应识别快递服务的过程,并制定清晰的工作流程和完备的作业规范。
(2)服务承诺:中标单位应在营业场所公示或其他方式向学校师生公布其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应至少包括: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赔偿、投诉处理、附加服务的承诺。
8.验视要求
(1)收派员应要求用户如实告知快件内件的种类和性质。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中标单位可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应检查信件内容。对用户交寄的信件以外的快件,中标单位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2)验视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查验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符合国家禁限寄规定以及是否与快递运单上所填的内容相符;
②发现禁限寄物品,应拒收并向寄件人说明原因;
③发现限寄物品,应告知寄件人处理方法及附加费用。
(3)特殊情况
①经验视,收派员仍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
②中标单位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3个月。
9.作业安全要求
在营业场所收寄时,中标单位应:
(1)告知服务范围、服务时限、服务费用、物品禁限寄规定等。
(2)为用户提供基本的用品用具。
10.投诉处理要求
(1)中标单位应提供投诉的渠道,并通过各种方式告知用户。
(2)中标单位应按照服务承诺和约定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对用户投诉进行统计和分析。投诉处理回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非投诉人同意,不应公开投诉人个人信息。
11.资产处置
合同期满或是按合同约定内容中标方需要退出,中标单位应在招标方下发合同终止通知后15日内腾退场地,撤离全部资产(包括中标单位投入的固定设施和可移动设施),合同到期后基建及改建部分无偿提供给学校。
12.场地租金
按中标单位投标时的租金报价金额缴纳本项目租金,缴纳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13.其他
(1)中标单位在建设和经营期间,须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中标单位不得有欺诈行为,确保安全运营;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正常运营,否则视为违反合同并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2)中标单位所有活动不得违反国家和校方规定,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校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相关标准,提供服务,并建立管理制度。
备注:服务要求中如有涉及品牌、型号或指向某一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设备被指定,而是仅供供应商参考其技术指标和产品档次,供应商所报的产品只要技术性能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六、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快递经营许可证;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质性文件均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 2023年3月20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湖南医药学院至善楼14楼1403室。
七、投标保证金
1. 开标现场采取扫码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若中标则转为履约保证金,直至经营期满无息退回。
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10日内无息退还。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收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投标的;②中标而拒绝签订合同的;③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④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转让他人。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及有关事项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有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资产管理处网站发布。
网址:http://www.hnmu.com.cn/zbxx.htm
http://zcnew.hnmu.com.cn/zbxx.htm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医药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业务咨询) 13874496969
何老师(采购咨询) 0745-2385117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南路4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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