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新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新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已由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局以宁开南管经〔2021〕10号和宁开南管经〔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西宁市城南新区创业路北侧,宁贵高速南侧,奉青路西侧,基地东侧为宁贵高速奉青路出入口。
(2)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用地35.27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24层综合楼,1栋4层试验楼,地下1层车库(人防工程)及室外其他附属工程。综合楼包括5层附属用房和19层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6.19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29万平方米(其中:附属用房2.34万平方米,办公用房1.86万平方米、试验楼1.0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9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暖、供电、道路地坪、绿化、围墙、景观等总图工程,以及相应的锅炉、变压器等附属设施设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1840001001
建设内容:招标范围:①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②上述各阶段的岩土地质勘察和研究试验等工作;③专项设计(包括二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人防、钢结构、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建筑装饰、泛光亮化、供水、变配电、燃气、空调及通风、电梯、景观园林等;④各阶段设计文件报审并取得批复,以及相关的优化调整工作;⑤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设计变更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⑥本项目涉及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行洪(防洪)论证评估报告、文物论证评估、环境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岸坡稳定等专项技术评估报告的编制、配合评审及报批等工作。⑦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合开展施工招标、工程变更、设计工作后续服务、报奖等相关工作。
服务期限:792.0天
设计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
规划用地文件:
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资格,同时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项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财务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强制性资格要求。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CYJD-SJ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3月15日0:00时至2023年03月21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4日10时00分。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蓉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4562615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
联系人:李蓉 |
联系人:马玉娟 |
电 话:0971-4562615 |
电 话:0971-4562124 |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03月14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