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数字大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8096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数字大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大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大名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批招标核[202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名称:“数字大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1.2 建设地点:邯郸市大名县。
招标内容及规模:智慧大名“1+1+5+N”即,1个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1个城市运营指挥中心、5个城市智能引擎、N个优政惠民兴业的智慧城市应用努力打造“城市活动全感知、所有数据融合共享、人工智能全方位应用于城市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的智慧新城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可含3个)。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2 00:00至2023-12-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2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