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自动装卸无人叉车项目(三次)
金额
20.3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4/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3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丹雨0431-8186866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自动装卸无人叉车项目(三次)
自动装卸无人叉车项目(三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04-03 08:36:04

标段名称:自动装卸无人叉车项目(三次)

标段编号:0736-ZB20210330/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名称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第一名

上海仙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3982.3

第二名

杭州裕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65500

第三名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劢微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不合格原因
1 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重要项条款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不合格
  1.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3.3所有权要求;

  2.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3.1.2设备可靠性要求


被否决投标人二:未来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不合格原因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相应售后服务人员3人(提供证明服务人员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不合格 未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文件
2 服务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相应售后服务人员3人(提供证明服务人员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不合格 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人员不足3人
3 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重要项条款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不合格
  1.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3.1.2设备可靠性要求;

  2.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3.3.3所有权要求;

  3.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9.交付物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于丹雨

电话:0431-81868667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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