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天然气回收利用处理厂(川渝地区)气井产出液无害化治理生产承揽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天然气回收利用处理厂 (川渝地区)气井产出液无害化治理生产承揽项目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3FWGK067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现已开展川渝地区CNG回收加工服务业务5口井,分别为营23H井、营山101井、龙岗022-H1井、合川001-88井和合川001-89-X1井,其中营23H井、营山101井、龙岗022-H1井三口井气井含液量较多且没有回注井可以依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要求: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因我公司无法在该地建设污水处置设备,经与属地生态环境局沟通需对这部分压裂返排液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水质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一级排放标准,方可进行排放。
2.2 招标范围:为我公司四川省境内营23H井、营山101井和龙岗022-H1井等气井产出液提供无害化治理生产承揽服务,处理后的水质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一级排放标准后进行排放。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3月27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各零散气回收现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474.7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2023年天然气回收利用处理厂(川渝地区)气井产出液无害化治理生产承揽项目 估算金额474.7万元(含税)。
2.7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认证的且认证范围须包含油气田废水处理或压裂返排液处理运营技术服务。
3.4投标人失信分:本项目不接受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投标人: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5投标人需承诺:
(1)投标人未被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中(以大庆油田基建管理中心下发或转发的文件为准);
(2)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以大庆油田基建管理中心下发或转发的文件为准);
(3)投在人在2020 年至 2022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项目合同签订之后10日内,完成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具备施工条件。
(5)如中标,中标单位能够自行处理与当地村民发生扣车、截车等相关事宜,期间发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04-20 9:00:00至 2023-04-26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 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51991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05-11 9:00:00(北京时间)(暂定)。受疫情影响,开标时间有可能变更,请及时关注项目通知信息。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 刘颖
联系电话: 0459-5727298
招标人: 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欢
联系电话: 13555562976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编号:2023FWGK067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现已开展川渝地区CNG回收加工服务业务5口井,分别为营23H井、营山101井、龙岗022-H1井、合川001-88井和合川001-89-X1井,其中营23H井、营山101井、龙岗022-H1井三口井气井含液量较多且没有回注井可以依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要求: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因我公司无法在该地建设污水处置设备,经与属地生态环境局沟通需对这部分压裂返排液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水质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一级排放标准,方可进行排放。
2.2 招标范围:为我公司四川省境内营23H井、营山101井和龙岗022-H1井等气井产出液提供无害化治理生产承揽服务,处理后的水质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一级排放标准后进行排放。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3月27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各零散气回收现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474.7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2023年天然气回收利用处理厂(川渝地区)气井产出液无害化治理生产承揽项目 估算金额474.7万元(含税)。
2.7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认证的且认证范围须包含油气田废水处理或压裂返排液处理运营技术服务。
3.4投标人失信分:本项目不接受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投标人: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5投标人需承诺:
(1)投标人未被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中(以大庆油田基建管理中心下发或转发的文件为准);
(2)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以大庆油田基建管理中心下发或转发的文件为准);
(3)投在人在2020 年至 2022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项目合同签订之后10日内,完成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具备施工条件。
(5)如中标,中标单位能够自行处理与当地村民发生扣车、截车等相关事宜,期间发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04-20 9:00:00至 2023-04-26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 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51991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05-11 9:00:00(北京时间)(暂定)。受疫情影响,开标时间有可能变更,请及时关注项目通知信息。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 刘颖
联系电话: 0459-5727298
招标人: 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欢
联系电话: 13555562976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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