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公安局迎新春主题灯展彩灯设计制作及安装维护采购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LZXGAJ-005
临泽县公安局迎新春主题灯展彩灯设计制作及安装维护采购项目,根据相关部门批准及《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择优选定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项目划分为壹个标段,临泽县公安局迎新春主题灯展彩灯设计制作及安装维护采购项目,项目投资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元)。
具体招标内容:制作灯展底座1座,党徽、红旗、支架、灯笼、大圆柱、小圆柱、“春”字造型灯、室外专用亮化LED灯条12带、灯管配套电源6个,灯管配套控制器6套。包含拉运、组装、维护等。
1.2 计划施工日历天数:7日历天。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已到位。
1.4 摆放地址:迎新春主题灯展临泽县公安局对应展位。
1.5 工期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3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临泽县卓逸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临泽县华宇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临泽县卓远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3.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对工程量清单的相关内容擅自进行修改或者删除;
3.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 ]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1、竞价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0-01-16 14:57:00至2020-01-17 14:57:00。
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五、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 标 人:临泽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汪 鑫 联系电话:18794441886
临泽县公安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