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关于甲七号院社区室外健身器材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KFBH220530(招标文件编号:JKFBH220530)
二、项目名称:甲七号院社区室外健身器材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澳瑞特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路62号院1号楼324室003
中标(成交)金额:23.298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北京澳瑞特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 甲七号院社区室外健身器材建设项目 | 澳瑞特 | JS-0291HG | 3 | 7766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保强、贾珉倩、闫文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相关指示,并在此基础上下浮3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44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5-7号
联系方式:邹老师 010-51813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4层11-1号
联系方式:王博男 *-*-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男
电 话: 010-88501340-8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甲七号院社区室外健身器材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0日 11:3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保强、贾珉倩、闫文蕾 | ||
总成交金额 | ¥23.2986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博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8501340-824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5-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邹老师 010-5181376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4层11-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博男 *-*-824 | ||
附件: | |||
附件1 | 比选文件-甲七号院社区室外健身器材建设项目.pdf比选文件-甲七号院社区室外健身器材建设项目.pdf | ||
附件2 | 澳瑞特企业类型声明函.png澳瑞特企业类型声明函.png |
甲七号院社区室外健身器材建设项目
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JKFBH220530
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
目录
目录
比选文件
第一章参选邀请
第二章参选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参选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参选人
2.资金来源
二比选文件
4.比选文件构成
5.比选文件的澄清
6.比选文件的修改
三参选文件的编制
7.参选文件编制的原则
8.投标范围及参选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9.参选文件构成
10.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文件
11.参选报价
12.参选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4.参选文件的签署与规定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15.参选文件的装订及递交
16.投标截止期
17.参选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9.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0.参选文件的初审
23.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六确定中选
24.中选人的确定标准
26.中选通知书
27.签订合同
28.履约保证金(如适用)
七中选服务费
29.中选服务费
八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0.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第四章技术需求
第五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七章参选文件格式
1参选函
2参选一览表
3参选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4货物说明一览表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资格证明文件
8业绩案例一览表
9技术方案及售后服务等(格式自拟)
10履约保证金保函(如适用)
11中选服务费承诺书
1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
1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
14参选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如适用)
第一章参选邀请
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甲七号院社区室外健身器材建设项目进行其他招标,
欢迎合格的参选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FBH220530
项目名称:甲七号院社区室外健身器材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3.4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4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甲七号院社区室外健身器材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提供室外健身器材等相关设备以及配套
的安装服务,所提供设备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采购数量: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
国参选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活动。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5)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1.参选报名时间及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2日,每天上午
0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比选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4层11-1号408室。
4.购买比选文件需携带:
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⑵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
件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5.比选文件售价: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2-8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4层11-1号412第一会议室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5-7号
联系方式:邹老师,010-51813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4层11-1号
联系方式:王博男,*-*-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男
电话:*-*-824
第二章参选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参选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
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 内容 |
1.1 | 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5-7号采购人联系人:邹老师,010-51813768 |
1.2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4层11-1号电话:010-88501340-824 |
1.3.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1.3.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是 |
2.1 |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人民币23.46万元; |
2.2 |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 |
2.3 | 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 |
9.1_7-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 |
9.1_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后附的格式) | |
9.1_7-3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 |
9.1_7-4 | 参选人须声明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选人须提供此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
9.1_7-5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参选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
9.1_7-6 |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需注明截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的网页打印页面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
9.1_7-7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适用见参选须知资料表); | |
9.1_7-8参选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 |
12.1 | 参选保证金:¥4600.00递交截止时间: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保证金缴纳时间以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未按时递交参选保证金。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支票、电汇、本票、汇票及政府采购担保函等形式开户行名称: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浦发银行紫竹院支行账号:91260078801100000268参选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或递交时间或金额等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按照废标处理。 |
参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电子文件规定存储载体为U盘)。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一)文本文件采用PDF格式(正本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及DOC或DOCX格式;(二)图像文件采用JPEG、TIFF格式;(三)影像文件采用MPEG、AVI格式;(四)声音文件采用WAV、MP3格式。电子版文件名称命名要求:项目简称+参选人名称 | |
17.1 |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
18.1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4层11-1号412第一会议室 |
28.1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
29.1 | 29.1中选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选服务费。(1)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合同总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机构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相关指示,并在此基础上下浮30%向中选人收取中选服务费用。(3)中选服务费币种与中选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招标机构同意的币种(4)中选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
在投标时,参选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中选服务费承诺书。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中选服务费。 | |
12.328.1.230.2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1.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联系人:边志伟手机:13810789199联系电话:010-88822573/502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2.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联系人:杨阳陈浩然手机:1348875203318910210850联系电话:010-58528750/58528760传真:010-58528757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chenhaoran@scdb.com.cn3.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28层联系人:李玉春手机:13912371169联系电话:010-59705232传真:010-59705606电子邮箱:li_yuchu@126.com |
第三章参选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参选人
1.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
理机构为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1.3合格的参选人
1.3.1符合第一章参选邀请中“参选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内容;
1.3.2参选人必须获取比选文件并有获取记录,未按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参选人均无
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3.3凡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比选的,需符合第一章参选邀请中“参选人资格要求”
中规定的内容。
1.3.3.1两个以上参选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参选人的身份投标。
1.3.3.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参选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
定。
1.3.3.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参选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3.3.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
总金额的比例。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相应幅度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如适用)。
1.3.3.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3.3.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8业绩案例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名称 | 合同金额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备注 |
注:(须按照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9技术方案及售后服务等(格式自拟)
10履约保证金保函(如适用)
开具日期:
致:(采购人名称)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就
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
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
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
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
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
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
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
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
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
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
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中选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若获中选(比选文件编
号:,),我们保证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按比选文件的规定,以
支票、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选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发
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中选人收取中选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1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参选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比选文件,参选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参选保证金,
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参选保证金。应参选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
方提供如下参选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参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选后参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
2.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参选保证金
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
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参选人发
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
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参选人向你方支付参选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
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
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
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参选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参选人参选保证
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参选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
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参选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比选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
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1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参选人)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
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参选人应在年
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应参选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参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参选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
选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
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参选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
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参选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
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
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参选人违
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参选人因服务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
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
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
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
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
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
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
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参选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
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参选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
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参选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参选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参选人应
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参选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14参选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如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
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潮圳物ORENT
ENT13参选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照本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我
本(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路月坛街道
办事处)的(甲七号院社区室外健身器材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顶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智能健身驿站),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从业人员489人,营业收入为32682.02万元,资产总额为30517.21万元,属
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北京澳瑞特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3.2.8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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