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130800202400421
预算金额19353.96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海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誉衡0314-55620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0
公告正文

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网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4004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6-19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4-06-24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7-10 09:30:00
开标时间: 2024-07-10 09:30:00
正式公告

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网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代码:HB2024068090010004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126083001001   来源平台: [平台内]    公告发布日期:2024-06-14

业主单位:

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

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6-14 15: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7-10 09:30


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网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网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数政投字[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及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大河南村、北区村、小东区村、雾灵山镇梨树沟村、平安堡镇荞麦岭村、水泉甸子村等;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网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西外环路、精工二路、小东区路北延、北区路、高速连接线铺油、兴盛路一期拓宽、临时路拓宽等综合管网及涉及到部分道路扩建、拓宽及路面恢复;水泉甸子园区管网、鑫旭路蒸汽管道改造、创业大厦蒸汽管道改造、小东区硝酸铵园区蒸汽管道、荞麦岭园区电力改造等设施、开发区电力线路等配套管网设施;同时新建公园绿地及配套设施。 建设内容如下:给水管网2495.6米,给水检查井62座;污水管网2599.5米,污水检查井66座;雨水管网3230米,雨水检查井81座;供热管网829米,供热检查井8座;蒸汽管网4189米,蒸汽检查井6座;电力工程13361.52米;通信工程3596.52米,变压器10套;新建停车场、公园绿地及配套设施、厂房屋顶光伏(建设3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本项目消纳方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电量330万度)等设施、水井及水泵等配套设施。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7月31日,(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内完成)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本项目总投资44429.99万元人民币,招标估算额19353.96万元。本项目拦标价:19045.58万元;其中勘察费:28.2万元(贰拾捌万贰仟元整),设计费:250.00万元(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设备采购安装及建安工程费概算金额:18767.38万元(人民币壹亿捌仟柒佰陆拾柒万叁仟捌佰元整),采用费率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具体包括地质勘察、地下障碍物勘探、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施工图预算、设备采购与安装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后续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等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企业资质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包含承装、承修、承试类),同时具备公用管道安装(GB2)类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GB2类);4.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当取得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有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4 15:00至2024-06-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0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邮编:

067399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徐海生

联系人:

王誉衡

电话:

0314-5059166

电话:

0314-5562007

传真:

0314-5059166

传真:

0314-556200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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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3462647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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